轉專業與轉學
第四十一條學生轉專業包括學院內轉專業和跨學院轉專業。
第四十二條轉專業條件
1.轉專業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⑴普通全日制本科二年級在校學生;
⑵第一學年,均學分績點名列同年級同專業前40%,可申請學院內轉專業;均學分績點名列同年級同專業前25%,可申請跨學院轉專業;
⑶符合轉入專業對身體條件的相關要求;
⑷入學以來未受過紀律處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轉專業:
⑴藝術、體育類專業與普通文史、理工類專業互轉的;
⑵對口招生與統招專業互轉的;
⑶特殊類型招生的;
⑷未按規定繳納學費、住宿費的;
⑸上級部門有其他明確規定的。
3.學生在校期間只允許轉專業一次。
第四十三條轉專業程序
1.每學年第二學期末,各學院將可接收轉專業的學生人數報教務處審核后公布;
2.學生可根據學校通知填寫轉專業申請表;
3.轉專業申請經學生所在學院初審,教務處復核后,由學院對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名單進行公示;
4.轉專業考核與錄取:
⑴轉入學院制定、公布考核與錄取辦法,并組織實施;
⑵轉入學院對錄取結果予以公示,報教務處審批后,在1周內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十四條轉專業學生的學籍管理
1.學生轉專業后,按轉入專業的培養方案修讀課程;
2.轉專業前已修讀的課程,由學生到轉入學院辦理確認手續。
第四十五條學生一般應在本校完成學業。如患病或確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的,可申請轉學。
第四十六條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轉學:
1.新生未在原錄取學校報到入學和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2.畢業年級或實行學分制其學分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總學分2/3及以上的;
3.跨學科類別的(藝術類專業與非藝術專業、體育類專業與非體育類專業、地方院校與軍隊、警察院校等);
4.由招生時所在地的下一錄取批次學校轉入上一錄取批次學校的、由低學歷層次轉入高學歷層次的;
5.錄取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的;
6.招生時有特殊要求的或特殊形式招生的(專升本、二學位、五年一貫制、七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三四分段制、單獨招生等);
7.受到開除學籍處分及應予退學的;
8.二次轉學的;
9.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第四十七條學生轉學程序:
1.轉學學生需填寫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學申請(確認)表,并附轉出學校提供載有申請轉學學生基本情況的省級招生部門“錄取新生名冊”復印件,轉入學校提供的擬轉入專業當年相同生源地錄取最低分學生的省級招生部門“錄取新生名冊”復印件。上述復印件均需加蓋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印章;
2.轉學學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⑴所在學校已學課程成績單,并加蓋轉出學校教學管理部門印章;
⑵轉學理由相關的證明材料(如患病轉學的,應提供指定醫院診斷書,并加蓋校醫院印章)。
3.每學期期末統一受理學生轉學材料,時間為每年的6月和12月,其它時間不予受理。轉學手續辦理完畢后,每年的3月和9月在教育部學籍學歷網上辦理相關電子學籍異動。
內蒙古高考500至530分左右可以上什么大學
時間:2025-05-22 10:39:38內蒙古醫科大學對比河北環境工程學院哪個好 附分數線排..
時間:2025-05-22 10:36:19湖南高考歷史565分排名多少 排名多少位次
時間:2025-05-22 10:32:43湖北民族大學法學專業怎么樣?錄取分數線多少分
時間:2025-05-22 10:28:51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對比泰山職業技術學院哪個好 ..
時間:2025-05-22 10:25:03石家莊人民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對比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哪..
時間:2025-05-22 10: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