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階段(以下簡稱“專科”)以院校為單位進行招生錄取。專科錄取的基本依據是考生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科目成績(考生如獲政策性加分,則計入總分)。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具體使用辦法在各校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確。
(一)招生批次設置
專科按錄取順序分為:
①專科提前批次或專科藝體類批次;
②專科普通批次。
(二)志愿設置與填報方式
專科提前批次設置2個順序志愿;專科藝體類批次設置8個行志愿;專科普通批次設置8個行志愿。
專科各批次志愿的填報時間為本科階段錄取結束后。具體填報日期另行公布。
未被本科階段錄取且符合專科志愿填報要求的考生均可填報。
專科提前批次志愿與專科藝體類批次志愿不得兼報。填報專科藝體類批次志愿的考生須高考成績達到藝體類專科文化控制分數線;專業成績須統考或戲曲聯考合格。高校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專科各批次均設征求志愿,在專科普通批次錄取完畢后統一開展。
每個院校志愿內設6個專業志愿。考生在每個院校志愿中均須選擇愿否服從專業志愿調劑。
(三)
投檔規則與同分處理辦法
專科提前批次按照順序志愿投檔,專科藝體類批次、專科普通批次按照行志愿投檔。
專科提前批次原則上按1:1.2比例投檔,已有專門規定的按規定比例投檔。
專科藝體類批次中,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折算后產生的投檔成績按1:1比例投檔。
專科普通批次按1:1比例投檔。
實行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在投檔前先進行模擬投檔,最終按實到計劃1:1比例正式投檔。
根據考生高考成績或投檔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投檔位序。
(1)專科普通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規則為:
第1位序,比較語文加數學兩門合計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2位序,比較語文或數學中單科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3位序,比較考生志愿順序,按各自順序分別投檔,志愿順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時投檔。
(2)專科藝體類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規則為:
第1位序,比較專業統考成績,高者優先。
第1位序比較后仍同分的考生,按專科普通批次同分排序規則處理。
(四)錄取規則
高校接收投檔后,按照本校招生章程進行專業錄取。
當考生所填專業均已錄滿時,高校可依據考生填報的愿否服從專業志愿調劑情況,按照事先公布的專業調劑規則進行錄取。
因不服從專業志愿調劑、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等原因不能被錄取的考生,由高校作退檔處理。考生不得以自愿放棄為理由申請退檔。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對結果進行錄檢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