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第32、35條規定:仲裁庭作出裁決后,應制作仲裁裁決書。裁決書由仲裁員署名,加蓋仲裁委員會印章。其內容包括:
(1) 申訴人和被訴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單位名稱、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代理人的姓名、職務;
(2) 申訴的理由、爭議的事實和要求;
(3) 裁決認定的事實、理由和適用的法律、法規;
(4) 裁決的結果及費用的負擔;
(5) 不服裁決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期限。
具體樣式和要求可參考勞動部制發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文書樣本》(勞部發[1994]27號)之"27"及其說明。
科爾沁藝術職業學院對比山東水利職業學院哪個好 附分數..
時間:2025-05-22 09:25:00呼和浩特職業學院對比山西警官職業學院哪個好 附分數線..
時間:2025-05-22 09:22:04四川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在上海高考招生計劃人數和專業代..
時間:2025-05-22 09:19:52泰山科技學院對比西安理工大學高科學院哪個好 附分數線..
時間:2025-05-22 09:16:28江西航空職業技術學院在云南高考招生計劃人數和專業代..
時間:2025-05-22 09:13:20遼寧特殊教育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對比江西工商職業技術學..
時間:2025-05-22 09: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