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津區教育委員會
關于做好2017年初中學歷水考試暨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學區辦、普通中小學校:
根據《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7年初中學歷水考試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2017〕9號)精神,結合江津教育發展的要求,現就2017年初中學歷水考試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工作目標
堅持穩中求進,完善和落實好現行考試招生管理制度,同時積極探索,為下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做好過渡安排和奠定基礎。進一步規范招生秩序,實行陽光招生,確保考試招生公公正;嚴肅考試招生紀律,規范招生考試行為,確保考試招生不出現違紀責任事故,不出現重大維穩事件,實現安招生目標。利用考試招生的導向功能,促進教育公和質量提高,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堅持普職教育協調發展、大體相當,引導學生根據生涯發展規劃,選擇適合的高中教育。努力為學生提供多樣的高中教育服務,滿足其對高中教育的選擇需求,提升人民群眾對教育的滿意度。
二、初中學業水考試
(一)結構評價考試
①七年級科目:語文、數學、英語;時間:6月26日。
②八年級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生物、地理、物理;時間:6月27日?28日。
(二)初中畢業生學業水考試
初中畢業生學業水考試分為考試和考查兩類,由重慶市統一組織;時間:6月12日?14日。
1.考試
(1)考試科目
實行學業水考試(畢業)與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兩考合一”,重慶市統一命題、統一考試。考試科目設置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品德、歷史七科,其中物理與化學、品德與歷史分別實行合堂分卷。品德與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其余科目為閉卷考試。
品德與歷史考試時考生只可攜帶屬于本堂考試范圍且初中所學的教科書(歷史學科包括相應的地圖冊)進入考場。其它任何資料不得帶入考場。
(2)考試安排
時間
科目
日期
上午
下午
6月12日
9:00-11:00
語文
2:30?4:30
物理與化學
6月13日
9:00-11:00
數學
2:30?4:00
品德與歷史
6月14日
9:00-11:00
外語
(8:45-9:00聽力試聽9:00-9:20聽力考試)
(3)計分辦法
普通高中招生升學總分為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各150分(外語聽力30分),物理80分、化學70分,品德、歷史各50分,文化考試總分700分;中招體育考試按照《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認真做好2017年重慶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渝教體衛藝函〔2017〕4號)文件執行,以50分計入中考升學總分。
學生畢業成績以等級方式呈現,即各科成績達到學業水考試試題分值的60%及以上為及格,70%及以上為良,80%及以上為優秀。
(4)命題及閱卷
①各學科考試范圍以重慶市教科院編制、重慶市教育委員會審定的《重慶市2017年初中畢業生學業暨高中招生考試說明》為準。
②各科試題難度維持以往規定,語、數、外、理、化試題2/3按水考試要求命題、1/3按選拔考試要求命題;品德、歷史按水考試要求命題;不出偏題、怪題。
③繼續實行網上閱卷考試模式,試卷格式分為試題卷和答題卡,學生只在答題卡上答題,試題答在試卷上視為無效。
(5)考場設置
2017年初中畢業生學業水考試考場集中設置,分別設置在江津中學、田家炳中學和實驗中學。中職與本科貫通“3+4”分段考試單獨設立考室,集中編制考號。
2.考查
考查部分主要指音樂、美術、實驗操作和學校開設的地方課程、校本選修課、活動課等,由各學校實施。考查科目成績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現。
初中畢業生的生物、地理學業水成績以第二學年的結業考試成績為準,以等級呈現,作為學生畢業成績。
三、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
初中畢業生均應參加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綜合素質評價的工作要求、評價程序、評價標準等遵照《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通知》(渝教基〔2008〕7號)精神執行。報考市級重點中學的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要求有2項以上達到“B”等以上,報考普通高中的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必須全部達到“合格”或“C”等以上。各學校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5月10日前完成上報數據材料等工作。
各學校在綜合素質評價中,要重視結合《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的通知》(渝教基〔2016〕59號)精神,在過渡期可參照新的評價指標框架內容進行評價。入學的初一新生必須按照《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的通知》(渝教基〔2016〕9號)要求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四、初中生畢業
(一)畢業條件
學科考試成績合格、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達到“C”等和“合格”以上、考查科目合格即可獲得重慶市九年義務教育畢業證書。以下五種情況之一者,不能獲得畢業證書。
1.有三科(包括學校考試、考查科目)及以上不及格者;
2.語文、數學兩科均不及格者;
3.綜合素質評價有一項為“D”等或“不合格”者;
4.學生體質健康未達到《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規定者;
5.在學校期間受過記過及以上處分,畢業時尚未撤銷處分者。
(二)結業、補考
考試成績不及格或學生體質健康未達到標準,由學校組織補考,補考成績及格,德、體合格,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補考仍不及格者,由學校發給結業證書。未獲得畢業證書的學生可參加2017年初中畢業生學業水考試,補考上學年不及格學科,成績及格,德、體合格,由原學校換發畢業證書。重慶市九年義務教育畢業證書由市教委統一印制,區教委審核,學校發放。
五、普通高中招生
(一)報名條件
初中畢業生學業水考試暨高中招生報名條件是:
具有我區戶籍和學校正式學籍的應屆初三學生;未獲得初中畢業證書或因受記過及以上處分未參加初中學業考試且處分已撤銷的學生;18周歲以下(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的往屆初中畢業、結業生。
按《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規定,在我區就讀初中的歸僑子女,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籍居民子女,可在初中畢業學校報名參加初中畢業生學業暨高中招生考試。
具有連續兩年我區初中學籍的市外戶籍流動人口的隨遷子女,可在就讀初中學校報名參加初中畢業生學業水暨高中招生考試,由普通高中學校錄取。
(二)報名登記
1.全區初中畢業生基礎信息采集實行“一生一號”。考號為10位,編制方法由區中招辦統一確定。
2.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學校報名登記;往屆生由原就讀學校單獨報名登記。
3.報考中職與本科貫通“3+4”分段招生和“男幼師”的初中畢業生可兼報普通高中;其他報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志愿與中等職業學校互不兼報。
4.各校于5月1日前在區教委網站下載《江津區2017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分類報名統計表》。5月2日?3日全區初中畢業生分類別報名;4日各初中學校將統一采集的學生基礎信息傳中招辦。
(三)招生計劃
堅持普職協調發展。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數和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與學籍管理嚴格掛鉤,嚴禁擅自超計劃招生的違規行為發生。
2017年全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為7600人。區中招辦要嚴格按照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條件,合理核定招生規模,結合高中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確定各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并報市教委備案。
(四)招生辦法
1.指標到校
江津中學等市級重點學校仍實行指標到校的招生辦法。區中招辦根據各初中學校辦學水和學生初一、二年級結構成績確定保送指標,由生源學校負責擇優推薦。除江津中學外,其余市級重點學校指標到校招生(含勵志班、留守少年班)只能在劃定的范圍內開展招生工作。
各學校要將指標計劃及選送條件進行宣傳,張榜公示,組織學生自愿報名。指標到校計劃推薦預錄的學生必須是結構成績名列前茅,綜合素質評價達到報考市級重點高中要求的學生。同時,招生學校可用指標到校計劃招收少量的“綜合素質評價+特長”的學生。推薦名單要公示5天。無異議后,學生填寫《重慶市級重點中學招收指標到校學生志愿表》,學校簽署意見并蓋公章,于5月15?16日報送區中招辦。所有推薦公示的指標到校生均須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初中畢業生學業暨高中招生考試,其成績作為學校錄取的重要依據。
成績優秀,綜合素質好,不愿享受指標到校錄取的學生,可申請自愿放棄。
2.統一錄取
全區普通高中招生繼續實行自主組織招生考試的辦法。在初中畢業生學業暨高中招生考試后統一閱卷,于7月10日開始統一錄取。
3.自主招生
普通高中學校可根據學校的辦學招收少量的特長學生。自主招收特長生的方案于5月8日前報區中招辦,經區教委批準后由區中招辦監督實施。
4.其他招生
(1)繼續在江津二中、聚奎中學開辦“勵志班”,田家炳中學開辦“勵志班(原巴蜀班)”,江津八中開辦“留守少年班”。(招生計劃另文通知)
(2)重慶市兼善中學和梁紅旗中學招收的“珍珠班”、 重慶市實驗中學舉辦的空飛預備班、重慶市十一中學承辦的“海軍航空高中實驗班”等高中招生按重慶市教育委員會相關文件執行。(具體招生辦法另文下發)
5.加分政策
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憑戶口及身份證;歸僑、華僑子女、臺灣籍考生、烈士子女憑市僑辦、市臺辦證明或市民政部門證明。以上情況之一者在普通高中招生時降5分。
(五)志愿填報及新生錄取
1.志愿填報時間
普通高中志愿填報6月14日上午英語學科考試結束后進行。
2.志愿填報辦法:
區屬市級重點中學:每位考生限填2所區屬市級重點中學,初中學校要鼓勵和引導考生填報就的重點高中學校。還應填寫是否愿意服從調配,服從調配欄未填寫視為服從調配。志愿表一旦上交,任何人不能更改志愿。指標到校預錄的考生(含勵志班、留守少年班的考生),第一志愿必須填報推薦報讀學校。
區屬一般普通高中:報考區屬非重點中學的學生可以不填寫志愿,根據就入學的原則實行劃片招生。
報考重慶市一中、南開中學、重慶市八中、育才中學、巴蜀中學、西南大學附中、川外附屬外國語學校的考生原則不得兼報江津中學。
報考“3+4”分段招生未被錄取的,根據填報志愿參加普通高中錄取。
3.新生錄取
(1)堅持按初中畢業生學業暨高中招生考試成績和結構成績綜合得分從高到低的錄取原則。考生志愿不足的學校由區教委中招辦按“是否愿意服從分配”、相對“就入學”的原則統一調配。
(2)市級重點高中指標到校擬錄取的學生,經區教委中招辦審定后由招生學校正式錄取。如因達不到指標到校錄取條件,其名額不再替補,余下的名額劃入統招計劃再行錄取。
(3)報考普通高中而未被錄取的考生可選擇就讀中職學校。
(4)高中新生學籍建檔。各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名單確定后,報區教委中招辦審核,符合條件的學生予以認可并注冊學籍,否則不予注冊學籍。
4.區屬一般普通高中劃片招生范圍
江津四中招生范圍:江津四中、杜市學校、廣興學校、和中學、江南職業學校、西湖中學、駱來山學校、支坪中學、先鋒中學。
江津五中招生范圍:江津二中、江津五中、白沙中學、東方紅學校、朱楊中學、油溪中學、吳灘中學、龍門中學、聚奎中學、實驗中學、三口中學、江津八中、羊石學校。
江津六中招生范圍:江津六中、柏林中學、龍吟中學、嘉學校、中山學校、四面山學校、嘉樂學校、鳳場學校、付家學校、月沱學校、李市中學、慈云中學、大橋學校、永存學校、塘河中學、夾灘中學、永興中學。
實驗中學招生范圍:江津中學、江津田家炳中學、實驗中學、中山外語學校。
雙福中學招生范圍:雙福中學。
(六)關于考試招生費用
高中招生考試收費標準按《重慶市教育委員會轉發市物價局市財政局關于調整我市初中畢業生學業暨高中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渝教財〔2013〕59號)執行。
六、有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初中畢業生學業水考試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各學區辦和學校務必爭取當地政府的重視。全區初中畢業生學業水考試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在區教委統一領導下進行,由區教委中學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各學區和學校要成立招考組織管理機構,負責組織管理本地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工作。必須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明確任務,確保政令暢通,工作到位。
(二)強化管理。招生考試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環節多、任務重,各學區和學校特別要切實加強考試安全保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和泄密事件的發生。認真研究解決招考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化解工作中的矛盾。精心制定應急工作預案,遇到重大問題要及時妥善處理并按規定立即上報。
(三)加強宣傳。要做好考試招生信息公開工作,充分利用主流媒體和微信公眾臺,多渠道多形式地宣傳招生考試政策、程序和實施辦法,使廣大考生和家長及時了解和掌握有關政策和信息。牢固樹立“以生為本”的理念,積極主動為家長和考生做好服務工作,努力營造和諧穩定的考試氛圍和公公正的招生環境。
(四)嚴肅紀律。嚴格執行《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規范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行為十項規定的通知》(渝教監〔2011〕1號)要求,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學校不得超計劃錄取指標到校生,凡超計劃錄取的指標到校生不得注冊高中學籍。各初中學校要加強對初三畢業學生的后期管理,要充分尊重學生及家長的自主選擇,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參加中考和填報志愿,不得出現買賣生源等行為。已被中職與本科貫通“3+4”分段招生錄取的考生,普通中學不再錄取。對違規宣傳、違規招生、干涉學生志愿填報等行為要嚴肅查處。凡在考試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失密泄密、失職瀆職等,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后果的,要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舉報電話:47536410、47545506、47532002、47545510。
附件:1.江津區2017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分類報名統計表
2.江津區2017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報名繳費統計表
文件下載
內蒙古高考500至530分左右可以上什么大學
時間:2025-05-22 10:39:38內蒙古醫科大學對比河北環境工程學院哪個好 附分數線排..
時間:2025-05-22 10:36:19湖南高考歷史565分排名多少 排名多少位次
時間:2025-05-22 10:32:43湖北民族大學法學專業怎么樣?錄取分數線多少分
時間:2025-05-22 10:28:51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對比泰山職業技術學院哪個好 ..
時間:2025-05-22 10:25:03石家莊人民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對比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哪..
時間:2025-05-22 10: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