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大學普通本科生校內轉專業實施細則(試行);為了充分調動和發揮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滿足學生的專;第一條內蒙古大學本科學生校內轉專業工作的原則是:;第二條學生確有專長,校內轉專業后更能發揮其專長者;1.在讀的一年級的本科生,在第一學年下學期進行申;2.政治表現好,品德操行合格,遵紀守法,勤學;第三條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考慮轉專業;1.國家和自治區各
內蒙古大學普通本科生校內轉專業實施細則(試行)
為了充分調動和發揮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滿足學生的專業學習興趣,營造有利于人才成長的學習環境,給學生更大的學習發展空間,探索建立適當放寬專業限制,允許具有突出專長的學生轉專業學習的機制。根據《內蒙古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一條 內蒙古大學本科學生校內轉專業工作的原則是:“公、公正、公開”和“規定時間、公布計劃、統一考試、雙向選擇、宏觀控制”。報名選拔工作嚴格按照有關考試紀律的要求進行,有違反紀律者,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學校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條學生確有專長,校內轉專業后更能發揮其專長者,可允許其校內轉專業。申請校內轉專業(以下簡稱轉專業)的學生必須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在讀的一年級的本科生,在第一學年下學期進行申請并參加轉專業選拔考試和考核。
2.政治表現好,品德操行合格,遵紀守法,勤學敬業,富有上進心;身體健康,在校期間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
第三條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考慮轉專業
1.國家和自治區各“基地”專業學生,但按“基地”滾動規定調整專業者除外;
2.軟件學院學生;
3.學生入學未滿一學年的學生;
4.定向生、保送生、體育特長生、專科升本科學生、轉校生;
5.按照八省區少數民族對等交換政策由兄弟省區委托我校培養的學生;
6.有考試違紀或者受到過其他記過以上處分的學生。
第四條 轉專業的學生人數控制。各專業接收轉入學生的人數控制在接收年級本專業人數的0-5%以內,各專業轉出的申請人數控制在本專業人數的0-20%以內。
第五條轉專業的考試考核辦法
1.擬轉專業的學生需參加筆試和面試。
2.筆試科目為:英語100分(120分鐘),綜合課(含兩門或者三門課程)150分(150分鐘)。英語不含聽力測試,由學校統一命題;綜合課由接收轉專業學生的學院組織命題。藝術學院各專業考試科目為大學語文100分(120分鐘),綜合課(含兩門或者三門課程)150分(150分鐘)。
3.筆試由教務處統一組織,閱卷結束之后筆試成績通過學校文件、互聯網等方式在全校范圍內進行公示,同時由學院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接收轉專業人數的1:1.2,提出面試名單,經學校審核后,確定不超過1:1.2比例的學生進入轉專業面試。參加面試的學生名單公示后,由學院組織專家組進行面試。藝術學院學生進行專業測試,參加專業測試的人數控制在1:1.2之內。
4.面試結束后,學院將面試結果報教務處審核批準后,按照筆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的比例,計算轉專業選拔考試總分。根據總分由高到低確定轉專業選拔擬錄取名單。
5.擬錄取名單經校長辦公會議批準后,公布轉專業學生名單,并報自治區教育廳備案。
6.批準轉專業的學生,經學院同意隨下一年級或者同年級學習,在新學年開始時,到新專業報到,學籍同時轉入新專業。
第六條轉專業選拔工作時間安排
1.4月第一周,各學院填寫教務處統一印發的《內蒙古大學各專業接收校內轉專業學生計劃表》(見附件1),向學校教務處上報可以接收轉專業學生的專業及接收人數,同時上報接收條件和綜合課考試科目。教務處向全校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公布。
2. 4月第二周,教務處對各學院接收轉專業計劃名額進行審核匯總,公布各專業接收轉專業學生的計劃名額,并由申請轉專業學生所在學院組織學生報名。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根據學校公布的各專業接收轉專業的計劃,填寫《內蒙古大學本科生校內轉專業申請表》(見附件2),并交回所在學院教務科研辦公室,同時按規定交納報名考試費,每個學生只能報考一個專業。
學院教務科研辦公室審核學生報名情況,經院長同意,批準不超過學生所在專業人數20%的學生參加轉專業選拔;如果申請人數超過專業現有人數的20%,按學分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20%的學生參加轉專業選拔。填寫《內蒙古大學校內轉專業學生資格審核匯總表》(見附件3),報教務處審批。
3.4月第三周,教務處公布批準參加轉專業選拔考試的學生名單,組織筆試面試命題。
4.5月第二周的星期五,進行全校轉專業選拔考試。
5.5月第三周分學院進行轉專業面試。
6.5月第四周,公布轉專業考試成績總分和排名并進行公示。
7.6月第一周,公布轉專業錄取名單。
8.教務處匯總轉專業學生名單,報教育廳備案。各學院收到轉專業學生名單后,做好學生學籍材料的轉出或接受準備工作。
9.新學年第一學期第一周內,各學院為新轉入的學生,辦理相關的學籍異動、學生證更換、注冊等相關手續。被批準轉專業學生并已辦理轉專業手續者,
不得申請轉回原專業。
第七條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必須參加原專業的課程考試。無故曠考、考試不及格者按《內蒙古大學學生管理規定》處理,同時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第八條學生轉專業后,接收學院應根據本專業教學計劃要求,對學生在原專業所修課程的課程類別和考核成績進行認定和轉換。
第九條下列情況轉專業屬特例,不受上述條件限制。
1.學生入學后發現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等身體方面的原因(不含隱瞞既往病史入學者),經學校醫院檢查證明確屬不宜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他專業學習者。
2.經學校認可,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者。 上述學生轉專業,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內蒙古大學學生轉專業申請表》,所在學院院長簽署意見,經擬轉入學院審查同意,院長簽署意見后,報教務處批準,可安排到適合其繼續學習的專業學習,辦理相關轉專業手續。
第十條本細則從公布之日起實行。
第十一條本細則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內蒙古高考500至530分左右可以上什么大學
時間:2025-05-22 10:39:38內蒙古醫科大學對比河北環境工程學院哪個好 附分數線排..
時間:2025-05-22 10:36:19湖南高考歷史565分排名多少 排名多少位次
時間:2025-05-22 10:32:43湖北民族大學法學專業怎么樣?錄取分數線多少分
時間:2025-05-22 10:28:51天府新區航空旅游職業學院對比泰山職業技術學院哪個好 ..
時間:2025-05-22 10:25:03石家莊人民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對比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哪..
時間:2025-05-22 10: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