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報專業時,大多學生對所報專業并不了解,有些可能是父母做主選擇了目前就業形勢較好的專業,于是很多學生進入大學后發現對所選專業不感興趣,便萌發了轉專業的想法,以下小編整理了大學轉專業等相關內容參考。

一、銅仁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轉專業的條件和要求
一、轉專業的原則、對象、條件、方式、時間和程序
(一)轉專業的原則:
學校對學生轉專業應在維護教育公、公正的前提下,以尊重學生意愿、發揮學生特長、培養學生成才、不影響學生完成學業為原則。
(二)轉專業的對象:
1.在校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學生;
2.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需要適當調整專業的學生;
3.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
4.在校學習期間,因病、不可抗拒因素或其它特殊情況導致不能在原專業繼續學習的學生(不含隱瞞病史入學者)。
(三)轉專業的條件:
1.在校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學生申請轉專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處于第一學年第一學期學習階段;
(2)學生本人書面申請;
(3)具有擬轉入專業興趣和專長的相關證明;
(4)經學校考核具備擬轉入專業學習的能力和水;
(5)第一學期期末考核成績總分班級排名前十名內,且不得有補考科目。
2.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需要適當調整專業的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學生根據學校調整專業的文件提出書面申請;
(2)經學校下條件:
(1)學生本人根據自身在休學創業或服役期間的經歷提出書面申請;
(2)提供本人在休學創業或服役期間從事與擬轉入專業有關的經歷證明;
(3)經學校考核具備擬轉入專業學習的能力和水;
3.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入(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1)學生本人根據自身在休學創業或服役期間的經歷提出書面申請;(2)提供本人在休學創業或服役期間從事與擬轉入專業有關的經歷證明;(3)經學校考核具備擬轉入專業學習的能力和水;4.因病、不可抗拒因素或其它特殊情況導致學生不能在原專業繼續學習的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學生本人書面申請;(2)具有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的疾病證明;(3)具有治療期間的請假證明和二級甲等以上醫院的診療病歷;(4)經學校考核具備擬轉入專業學習的能力和水;考核具備擬轉入專業學習的能力和水;5.在校學習期間,因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轉專業:(1)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分類考試招生的學生只能在學校當年列入分類考試招生的專業中互轉);(2)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3)藝體類轉普通類;(4)處于保留入學資格、休學或保留學籍狀態;(5)經轉學進入我校學習的;(6)已經有一次轉專業經歷的;(7)無正當理由拖欠學費的;(8)受紀律處分的;(9)其他無正當理由的。6.在學校學習期間,因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需要適當調整專業的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調整專業:(1)經學校考核不具備擬申請轉入專業學習能力,且又不同意轉入適合本人學習專業的;(2)學生本人不申請調整專業的;對以上情況的學生,由學校請示教育廳同意后,經學生本人申請轉入同級同類學校原專業學習。7.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轉專業:(1)復學時,已處于標準學制最后一學年學習的;(2)經學校考核不具備擬申請轉入專業學習能力的;8.因病、不可抗拒因素或其它特殊情況導致學生不能在原專業繼續學習的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轉專業:(1)已完成原專業全部必修課程學習的;(2)經學校考核不具備擬申請轉入專業學習能力的;9.不論何種原因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有轉專業的條件第5條中(4)(5)(6)(7)(8)(9)情形之一的,不能轉專業。(四)轉專業的考核方式:1.在校學習期間因對其它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申請轉專業的學生,由學生擬轉入專業二級學院按百分制進行考核,對需要面試的專業(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在分數達到六十分及以上分數的學生中按考核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選擇。2.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需要適當調整專業的學生;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因病、不可抗拒因素或其它特殊情況導致學生不能在原專業繼續學習的學生。以上三類學生,由學生擬轉入專業二級學院按百分制進行考核,對需要面試的專業(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核分數達到六十分及以上成績的學生為“合格”,六十分以下為“不合格”。(五)轉專業的時間:1.因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申請轉專業的時間:(1)第一學期結束后三周內,學生根據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至所屬二級學院;(2)第二學期開學后第一、二周內,二級學院完成資格審查和考核工作;(3)第二學期開學后第三周,提交主管校長專題會和校長辦公會審核并公示;(4)第二學期開學后第四周,學校行文并辦理相關手續。2.因其他情況申請轉專業的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由教務處確定。(六)轉專業的程序:1.確定轉專業名額:由教務處、招生就業處根據當年招生計劃確定各專業擬轉入名額,并報主管校長專題會議審定。2.申請及資格審查:(1)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所屬二級學院遞交書面申請(《銅仁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業調整申請表》一式3份)以下簡稱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2)學生所屬二級學院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本學院學生轉專業資格審查,并將審查結果通知學生本人;(3)公示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將公示無異議學生的轉專業資料移交擬轉入專業二級學院;(4)學生擬轉入專業二級學院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擬轉入學生資格的復審,將不符合轉專業條件學生的相關資料退回并附書面情況說明;3.組織考核:(1)學生擬轉入專業二級學院在3個工作日內,對復審合格的學生組織考核;(2)考核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公布學生的考核成績,并將考核成績報教務處備案。4.資格復審:轉入學院將審定名單及相關資料報教務處。由教務處、學生處、招生就業處、總務處進行資格和期末考試成績復審,確定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名單。5. 會議研究:(1)由主管校長主持召開轉專業專題會議,聽取各二級學院的匯報,以及各相關部門的意見;按照考核成績擇優選擇的原則,討論、研究和確定轉專業學生名單。(2)報校長辦公會審定。6.公示和發文:(1)校長辦公會審定后當天,由教務處在學校網站和校務公開欄上公示轉專業學生名單;(2)公示無異議后2個工作日內,印發學校轉專業決定文件。7.辦理相關手續:(1)學校轉專業決定文件印發后2個工作內,將同意轉專業學生的申請表提交教務處處長和主管校長簽署意見;(2)轉專業學生的申請表由轉入學院、教務處、轉出學院各存一份備案,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由轉入學院教務科負責保管。(3)由教務處向轉專業學生發《辦理轉專業手續通知》,學生持通知到相關部門辦理轉專業手續;(4)學生辦理完成轉專業手續后,持《辦理轉專業手續回執單》到教務處備案,教務處在教務系統和教育部學籍學歷管理臺進行轉專業和調班處理,學生進入轉入專業班級學習。
二、銅仁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業名單
《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劃(2015—2018 年)》項目認定骨干專業:學前教育
省級重點專業群:學前教育專業群
省級骨干專業:學前教育、小學教育、美術教育
三、銅仁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簡介
銅仁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前身是創辦于1919年的原貴州省思南師范學校,曾被譽為“云貴高原上師范教育的一顆璀璨明珠”。學校九易校名,五遷校址,2012年12月升格為專科學校。
升格以來,學校先后獲得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范單位、省級優質高職院校立項建設學校、全省高校辦學水和辦學條件評估合格學校、省“雙高院校”立項單位、全省高校政治工作“優秀”單位等榮譽。
學校秉承百年師范“獻身教育、回報山鄉”的優良傳統,確立了“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強化內涵建設、提升發展”的辦學,凝煉了“立德樹人、育人為本、知行合一、終身學習”的辦學理念,明晰了“立足銅仁、面向貴州、輻射武陵”的服務方向,形成了*“創新、擔當、拼搏、奉獻”的辦學精神,“學高為師、身正為范”的校訓和“樂教樂學、求真求新”的校風。
學校高度重視教學科研工作,推進“科教融合”發展戰略,打造科研創新服務臺,成立大師工作室、黔匠工坊、研究中心等省市級臺15個。深入實施“125”學前教育發展協同創新計劃,積極參與銅仁市國家級學前教育改革發展實驗區建設。學校獲批“貴州省人文社科示范基地”“貴州省教育系統理想信念教育基地”“銅仁市幼兒園教師培訓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