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加強自律意識和制度觀念,堅定理想信念,牢記黨的宗旨,自覺用黨紀政紀剛性約束和嚴格要求自己,沒有出現“四風”方面的違規違紀現象。下面是高考知識網為大家搜集整理提供到的關于黨員個人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范文,歡迎閱讀參考學習
謹記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切實做到心中有操守,言行守規矩,宣傳講紀律。
要忠誠于黨。堅定理想信念,堅持黨對意識形態的領導,堅持正確政治方向,以鐵的紀律執行好黨的宣傳路線。
要嚴守底線。嚴守權力底線,牢記權力就是責任,用好權力為民謀事;嚴守道德底線,以“四德”為標尺,樹立正確的名利觀、地位觀和權力觀,保持共產黨人的崇高品格;嚴守紀律底線,嚴格遵守黨的宣傳紀律,牢牢掌握輿論宣傳的主導權、主動權,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
要加強修養。常以革命前輩和身邊典型為榜樣,凡事站在前頭,走在前列,以良好的修養樹立共產黨員的形象。要心存敬畏、行有準則、行有所止,以一身正氣、兩袖清風為品行操守,保持干凈清正的精神風范。
要勇于擔當。自覺肩負起引領社會思潮、凝聚共識的政治責任,在危急關頭、大是大非面前頭腦清醒、旗幟鮮明、立場堅定、態度堅決,在一些錯誤觀點、錯誤言論面前敢于出擊、敢于亮劍,以自己應有的責任擔當維護黨和政府的形象,凝聚改革發展的強大力量。
保證黨旗所指就是軍旗所向
市委常委、西寧警備區政治委員王開林
欲知直,則必準繩;欲知方圓,則必規矩。黨員領導干部在貫徹落實關于“遵守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等要求上,必須堅定、行動堅決、作出表率。
堅定信仰,補足精神之鈣。深入學習黨的創新理論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守共產黨人的正義感、是非觀和原則性,從源頭上補足精神之鈣,增強政治敏銳性和鑒別力,做到“絕對忠誠、絕對純潔、絕對可靠”,保證黨旗所指就是軍旗所向。
注重養成,形成行為自覺。自覺踐行*“大道不偏離、小節不喪失”的諄諄教誨,注重培養健康的興趣愛好和生活慣,切實筑牢拒腐防變的大堤,做一個政治上的明白人、經濟上的清白人、作風上的正派人。
遵守規矩,強化紀律約束。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政治紀律各項規定,切實把黨內規矩遵奉為人生戒律,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把合法性作為優先選項,經常與政策法規對表糾錯,確保不觸碰制度規定這條紅線。
帶頭實踐,樹立鮮明導向。始終在心中高懸規矩的“利劍”,自覺正規工作圈、純潔交友圈、凈化娛樂圈,做到信規矩不存二心、守規矩不打折扣、用規矩不徇私情,以實際行動樹起黨員領導干部的好樣子。
日,在暗訪、督查、問責等工作中發現:“庸、懶、散、軟、浮、躁、怨、疲”作風頑癥在一定范圍仍然存在,影響到當前以及今后一個時期作風建設的深入開展。因此,認真分析和解決上述問題顯得極為重要。
一、當前我市機關工作人員作風頑癥的主要表現
通過對“環境創優年”、“作風轉變年”活動實施以來暗訪、督查、問責等工作情況分析可發現,當前我市機關工作人員“庸、懶、散、軟、浮、躁、怨、疲”作風頑癥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違反日常工作紀律現象依然存在。部分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日常工作中未按照工作紀律嚴格要求自己,作風浮漂疲沓、崗位責任心渙散,嚴重擾亂了機關日常管理秩序。2011年以來,主管部門通過暗訪發現,部分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上班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事項,或違反出勤要求擅自脫崗,或參加重要會議是違反會場紀律:如已查處的市東方教育中心上班時間組織學校負責人進行娛樂活動的行為、新安縣石寺鎮駐礦員擅自脫離崗位的行為、伊川縣彭婆鎮等六鄉鎮工作人員2011年春節假期后未按時到崗工作的行為、部分機關工作人員在參加“全市重點科室作風評議動員大會”等重要會議時遲到、早退、違規使用手機等違反會議紀律的行為。
(二)違反管理、執法工作作風要求的行為時有發生。當前,部分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開展行政管理工作或執法工作時,作風較為簡單急躁、欠缺深入細致,導致管理或執法行為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給群眾利益造成損害,也嚴重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如已查處的嵩縣九店鄉干部強令群眾毀麥種煙的問題,其根本原因在于責任人未嚴格貫徹黨的群眾路線,漠視群眾利益,在管理、規劃鄉鎮農業發展時存在政策宣傳不到位、開展群眾工作不深入、組織引導不力等違反工作作風要求的行為。此外,一些機關工作人員工作責任心不強、法制意識淡漠,不能嚴格按照法律、法規以及規章的規定展開執法工作,致使違法行政、工作貽誤等嚴重后果。如在調查媒體反映的“春都路違章鐵皮房占道經營20年”事件時發現,時任道北辦事處創建辦主任的王某和市城市規劃監察支隊工作人員宋某在執法工作中未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工作出現嚴重疏忽,致使有關部門未能及時發現、應對此事件,直至媒體曝光才予以處理,在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
(三)部分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力低下情況尚未改變。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執行力優劣是作風建設成效的重要檢驗標準。當前,我市部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工作效能不高,在行政管理、行政執法工作中執行力低下,使一些政府管理中出現的問題久拖不決,嚴重侵害了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群眾合法權益。如在遏制私搭亂建工作中,老城區、洛龍區與龍門管委會主管部門沒有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相應要求,在審批過程中把關不嚴格、監督不到位,導致轄區內私搭亂建現象未得到有效遏制,呈現反彈趨勢,影響了全市“城建提升攻堅戰”的順利開展。部分環保主管機關工作作風懈怠、工作措施不力,導致環境污染現象持續存在,嚴重侵害群眾環境權益的污染行為反復發生,如已查處的嵩縣對該縣同輝選鐵廠違規建廠生產監管不力問題、洛龍區對該區某企業在龍門風景區內非法排污監管不力問題、伊川縣對該縣半坡鄉土法燒鋁石窯行為監管不力問題。
(四)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服務保障大局的工作作風尚未樹立。2011年以來,實施“六加一攻堅戰”,抓好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迎接全國衛生城市復檢驗收、辦好第30屆牡丹文化節等中心工作成為我市各級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必須服務好、保障好的大局。當前以及今后一個時期,各級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必須樹立全心全意干事業、團結一致謀發展的意識,以過硬的工作作風保障全市各項中心工作順利推進。但是,主管部門在在暗訪、督查、問責等工作中發現,目前我市部分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服務保障大局的工作作風尚未樹立,對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開展速度慢、工作效果差、落實不到位,以致影響工作大局。如2011年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過程中,主管部門先后查處了63起違反創建工作要求的行為;在第30屆牡丹文化節期間,主管部門又查處了21起違反節會舉辦要求的行為,上述案例集中反映出一些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所存在的缺乏大局意識、作風不過硬的問題。
二、當前機關工作人員作風頑癥的形成原因
作風頑癥產生的原因錯綜復雜,既有主觀的、內在的、個體的因素,也有客觀的、外在的、社會的因素,各種因素之間相互影響和交織。
(一)主觀方面的原因。時不注意加強理論學習和黨性修養,對學習的重要性認識不夠,缺乏學習的自覺性,滿足于維持現狀,上淡忘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淡化了全局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憂患意識,不傾聽群眾的呼聲,放松了世界觀的自我改造,在社會不良風氣的共同作用下,造成心理失衡、行為失當,從而導致在作風上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
(二)心理方面的原因。機關工作人員作為個體的人,客觀上與其他普通人一樣,難免受到“官本位”的侵襲,從政道德滑坡,搞官僚主義、做表面文章,服務意識不強,法制淡薄等。一些干部既清楚領導班子配備政策,又知自己進不了班子,便隔岸觀火不負責任地亂發議論,有的拿自己的長處比別人的短處,甚至“撂挑子”,有的認為自己是船到碼頭車到站,工作干好干壞一個樣,從而工作懈怠,不思進取。這些趨利避害本性、社會惰化效應等因素往往是導致作風問題的重要心理因素。
(三)管理方面的原因。機關工作缺乏科學有效的管理,沒有考核制度,沒有一套“獎優罰劣,褒勤貶懶”的獎懲考核體系,沒有形成“能者留、者讓、庸者走”的機關人員流動體制。有的單位對隊伍中存在的作風問題不聞不問,致使干部職工缺乏壓力感和緊迫感,久而久之養成了拖拉疲沓、散漫慵懶的不良工作慣。從團隊的人文關懷看,有的單位對干部職工的家庭、生活困難和心理問題缺少切實關懷,致使干部職工對組織的歸屬感降低,對干部職工的敬業精神和進取精神帶來消極影響。
(四)體制方面的原因。由于機關工作人員大都是行政事業編制人員,工作上做多做少一個樣,工資上干好干壞一個樣,認為“做與不做一個數,好與不好一個樣”,甚至是做多了還會惹來麻煩、引來是非、招來矛盾,從而產生了對工作上的事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躲就躲,能溜就溜,不負責任的。
(五)監督方面的原因。機關工作人員作風出問題,除了本人主觀因素以外,客觀上存在制度不健全、監督不嚴等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一旦失去監督,不良作風就會出現,直至產生腐敗。目前工作作風的各種監督制度不可謂不多,關鍵問題還是制度落實不到位,監督管理不到位。
(六)懲處方面的原因。好的制度需要人人都來遵守,才能發揮監督作用,如果制度一旦被打破,不僅不能發揮監督作用,反而會起負面效應。當前,在有的地方和部門還不能做到“紀律面前人人等”,作風出現苗頭性問題寬容包庇的多,常常以談話提醒了事,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長了作風頑癥的滋生和蔓延。
三、當前我市機關工作人員作風頑癥的治理對策
整治“作風頑癥”,是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內在要求,具體的整治標準應該是“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懶增效率,以治散正風氣,以治軟立規矩”。堅持從教育、監督、制度、問責入手,對“庸、懶、散、軟、浮、躁、怨、疲”行為絕不姑息遷就,真正堅持以人為本,促進機關作風的不斷好轉。
(一)加強教育,使其“不愿為”。是行動的先導,解決愿不愿意聯系和服務群眾的問題,是機關做好工作的前提,也是機關作風建設的重要保證。在機關干部教育中,要注重教育理念、教育內容和教育方式的創新。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針對干部的狀況開展教育,提高教育的針對性;堅持把理想信念、宗旨意識作為教育的核心內容,確保教育的方向性;堅持運用新穎、有創意的方式開展教育,增強教育的有效性。要把加強作風建設納入機關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之中。建立經常性的學習教育機制,通過教育培養機關黨員和干部為民服務的主體意識,把良好的作風轉化為推動發展、服務群眾的強大動力。年來,我市相繼開展了“干部作風紀律集中教育整頓”、“勤政廉政教育”等活動,年均上廉政黨課400余次,強化了機關干部聯系和服務群眾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取得了較好效果。
(二)加強制度建設,使其“不宜為”。從體制上鏟除滋生“庸、懶、散、軟”的土壤。要創新機關作風評價機制。以群眾滿意不滿意為衡量標尺,把評價主體、評價客體、評價方法、評價內容、獎懲措施等固定下來,成為制度,成為機關不斷改進作風的最強勁動力。要建立健全機關工作制度。實行考勤考核查崗、工作失誤責任追究等制度,形成完善的工作紀律制約體系。要建立崗位之間、部門之間的無縫責任鏈條,同時優化競爭、監督機制,讓制度治理成為常態。要建立起嚴密的崗位責任體系和科學的工作運行流程。做到盡可能地減少職責重疊,不留責任死角,壓縮推諉扯皮的模糊空間,讓機關工作人員失去濫芋充數、渾水摸魚的借口和環境。如:貴州省針對在機關中普遍存在的不按時上下班、辦事效率低下、執行力不足等頑癥,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機關作風建設認真執行作風行為規范“四要十不準”規定的通知》,對改進機關作風提出了明確要求,把機關作風建設由“軟任務”變成“硬指標”。
(三)強化監督制約,使其“不能為”。治理作風頑癥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要建立長效的監督制約機制。建立作風建設組織網絡,形成單位自我監督、紀檢部門暗訪監督、社會力量監督的全方位監督制約體系,讓機關工作人員的作風處在多方監督之下。要健全監督機制,積極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員代表和普通民眾對機關工作人員的監督作用,從“外圍”給機關工作人員“施壓”,使其不能庸懶散軟。一是要創新監督方法。廣泛開展民主評議機關活動。采取公示服務承諾、請直接服務對象評價打分等措施,直面群眾,接受監督。如:我市年來開展了“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民主評議機關紀律作風”、“民主評議市直機關重點科室”等活動,發動基層和群眾對機關效能和服務質量進行民主評議,為機關聯系和服務群眾拓寬了渠道。推行政務公開,加強監督力度。把機關工作自覺置于群眾和社會的監督之下,使機關作風建設具有全社會參與、全社會監督的外在壓力,進而轉變成一種推進轉變作風的強勁動力。如:青島市政府部門負責人網絡述職,將各部門的職能、年度主要工作目標和述職報告放置在“青島政務網”等7個主要網站,供市民群眾查看。并將述職視頻在網絡上向全社會公開,實現了機關部門全方位、廣覆蓋地向全市群眾報告工作,接受監督。二是強化問責追究。治積弊須猛藥,治頑癥須出重拳。工作作風頑癥不動真格、不下猛藥難以從根本上杜絕。對機關工作人員作風的不良行為,要強化暗訪追究,該通報的要通報,該曝光的要曝光,該處分的要處分,該辭退的要辭退,絕不手軟、絕不姑息,既要揚湯止沸,更要釜底抽薪。對于黨員干部因懈怠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危害的,除嚴格追究當事人的過錯責任外,還要對主要負責人進行責任追究,解決目前在干部問責方面存在的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問題,使其不敢懈怠,始終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投入每一項工作,才能從根本上解決作風“頑癥”。2010年以來,我市相繼開展“機關作風建設年”、“環境創優年”和“作風轉變年”活動,以“暗訪、公開、問責”三把利劍,重拳治理干部隊伍中“庸、懶、散、軟”等作風頑癥,對365個單位、1280多人進行了責任追究,其中給予黨政紀處分462人。廣大機關工作人員的務實之風明顯好轉,服務水明顯提高,擔當意識明顯增強,工作效能明顯提升。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強調要加強紀律建設,把守紀律、講規矩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當前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的情況下,強調守紀律、講規矩,對堅持全面從嚴治黨、落實管黨治黨責任無疑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機關黨員干部“守紀律、講規矩”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紀律意識不強,政治觀念淡化。有的機關黨員干部在政治上不敏感、不堅定,把中央三令五申的紀律要求拋在腦后,總認為黨的政治紀律是管高級別領導干部的,與自己不相干,把自己排除在政治紀律之外,亂評亂議,口無遮攔。有的不遵守民主集中制的規定,有程序不遵守,熱衷按“潛規則”辦事,在做人上不守本分;有的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
(二)做人表里不一,做事投機鉆營。有的黨員干部慣胡編亂造,捏造數字,報喜不報憂。有些機關黨員干部不是立足本單位實際,而是盲目決策,熱衷于提新口號、出新思路,結果口號提了不少,工作卻一事無成,既勞民傷財,又貽誤了發展。有的將“守規矩”與“不干事”、“磨洋工”劃等號,要不就不作為,要不就亂作為,工作上投機鉆營,錯位越位事件時有發生。
(三)工作自行其是,存在特權。有的黨員干部目無組織,自行其是,脫崗離崗不向組織匯報,如郴州市物價局原副局長袁國富“擅自離崗”失聯47天,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有的黨員干部不注重學習,不按政策法規辦事,全憑個人感情辦事、個人義氣行事,心中裝著領導、裝著“哥們”,卻唯獨沒有規矩。有的黨員領導干部還存在特權和特權現象,規矩對人不對己,對自己有用的則執行、不利的則棄之;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沒有做到,不能發揮表率作用。
(四)不重自身修養,存在僥幸心理。從大量典型違紀違法案例看,很多違反紀律和法律的行為,都是從不守規矩、不重小節發展來的。如2013年5月10日成為輿論關注熱點的湖南衡陽市質監局“辦公室斗毆”事件,就是典型的機關黨員干部不注重個人修養、不守規矩帶來的后果。十八大以后,中央出臺了很多的規定和舉措,從一件一件小事抓起,從一個節點一個節點抓起,小的如賀年卡的禁止、月餅的購買,大的如八項規定的執行,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但即便如此,還有部分黨員干部不能嚴格落實規定要求,想方設法“搞變通”,不收實物收電子券,不收整的收零的,化實為虛,化整為零,心存僥幸,企圖逃避追責。
二、不守紀律、不講規矩產生的原因分析
(一)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面改革帶來重大利益調整。當前,我國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觀念深刻變化。特別是十八大以來,我們黨開啟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征程,一些地區、行業公務人員的福利待遇不斷壓縮,利益有所消減,心理失衡現象激增,工作積極性衰退,再加上責任壓力加大,做工作怕擔責,“寧愿不做事,好過做錯事”的在機關黨員干部中占有一定的比例,“搞變通”、“搞怠工”成為少數公務人員的一種新的腐敗方式。
(二)反腐敗體制機制建設仍然不夠完善。十八大以來,中央雖然出臺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規定,但在貫徹執行上還存在“變通”、“走樣”的問題。有些腐敗問題得不到有效懲治,使腐敗分子逍遙法外,造成一些人的僥幸心理。現實生活中監督的權利、地位、力量達不到合理的配置,導致監督乏力,一些發生的腐敗人和事往往是在被媒體曝光之后才被紀檢跟進,對工作造成了許多被動;一些機關單位、基層組織抓作風建設、抓防治腐敗的手段還比較單一,在問責力度、檢查方式、工作深度、正面宣傳上有所欠缺,致使少數犯錯誤的黨員干部未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教育與警示,最終釀成大錯。
(三)機關黨建工作仍然處于附屬地位,黨員教育作用發揮不夠。*在群眾路線教育活動總結大會上強調,“抓好黨建工作是最大的政績”。但現實情況是,一些機關、基層的黨員領導干部仍然固守著老舊的錯誤觀念,片面的認為經濟是硬指標,業務是真本事,只要經濟、業務搞上去了,才是真功夫。這些錯誤觀念的產生,與現實發展情況相關,也與黨建工作在一些機關單位所處地位、機關黨組織作用發揮不夠、黨員教育管理薄弱有關。一些機關單位黨組織在黨建工作中滿足于應付了事,對付檢查;在黨員的學習教育上滿足于走過場,局限于傳統的看看報紙、聽聽報告、開開會議,跟不上形勢的發展,激發不了黨員的學習熱情,起不到實際效果。有的黨員干部在認識上存在偏差,把學習當作負擔,以工作忙為借口,找人“替學”,找人代寫心得體會,只圖完成學習任務。一些機關黨組織在黨員教育管理上的落后以及黨員干部意識的偏差,使得黨員干部理論學習和廉政教育難以系統化、長期化和有效化,機關黨員干部由于放松了政治理論學習,致使自己空虛、理想信念動搖,由政治上的蛻化變質而導致經濟上貪得無厭和生活上的腐化墮落,最終走上違紀違法犯罪道路的事例比比皆是。
(四)機關黨組織沒有嚴格落實監督管理和責任追究制度,致使黨員行為失范。在機關單位,機關黨組織協助單位黨組發揮好黨員教育、管理和監督職能。在現實中機關黨組織開展一般性黨員活動多,對黨員的針對性教育管理少;對黨員干部表彰獎勵多,對黨員的一些不守紀律、不講規矩的行為開展監督和進行處理少,“多栽花,少栽刺”仍是多數機關黨組織當前工作的主旋律。還有一些黨務干部和機關黨組織片面認為,監督、處理黨員是派駐機關紀檢組的事情,與自己無關,不愿意得罪人,沒有很好的落實監督管理責任。對此,機關工委、紀工委因為缺乏對機關黨組織有效的責任追究和制約機制,難以對下精確傳導壓力,機關黨員的管理、監督也就存在一定的薄弱環節和空白地帶。
三、“守紀律、講規矩”的對策思考
(一)加強法紀教育,筑牢防線。機關黨組織要加強引導,機關黨員要強化自覺,持之以恒地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和廉政教育,增強其黨紀法紀意識,把黨的紀律作為懸在頭頂的“三尺利劍”。要時刻保持一顆敬畏之心,不能有僥幸,不能搞下不為例;要時刻保持一顆學習之心,知可為,知不可為,始終守住紀律底線,使守紀律成為浸在骨子里、融在血液中的自覺修養。
(二)加強黨性教育,強化規矩意識。機關黨員干部要切實把黨章作為最基本最重要的規矩來遵守,堅持按照黨的組織原則和黨內政治生活準則辦事,“黨要管黨,要從黨內政治生活管起;從嚴治黨,要從黨內政治生活嚴起”。機關黨組織要切實擔負起黨員干部教育管理責任,不斷強化黨員干部的學習意識、規矩意識、守紀意識。要進一步創新黨員學習教育方式、方法,努力探索行之有效、符合機關實際和時代的教育方法,重點在引導和監督上下功夫,把黨員學習的規矩首先立起來,注重學習實效,形成長效機制,使機關黨員干部從遵守學習規矩開始,真正把守規矩作為一種自覺行為和自我要求。
(三)加大監督檢查,確保工作到位。機關黨員干部要做到守紀律、講規矩,光靠自覺還不行,還需要我們各級黨組織加大監督檢查的力度,在督促、執行上下功夫,確保這一要求落到實處。對不符合紀律和規矩的事情,機關黨組織要敢于說不,勇于碰硬,堅決維護紀律和規矩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機關黨務干部要顧全大局,克服好人,同黨員干部中不守紀律、不講規矩的各種錯誤和錯誤行為作斗爭,做黨的理論的忠實實踐者,路線方針的忠實執行者,政策原則的堅定維護者,確保廣大機關黨員干部認認真真為官,清清白白干事。
(四)強化制度約束,精確傳導壓力。進一步織密制度的籠子,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強化落實過程控制和對考核結果的運用。要強化黨組(黨委)的主體責任和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讓黨組(黨委)給機關黨組織壓擔子、交任務,既要充分授權,又要責任追究,切實改變一些機關黨組織無職無權、用不上勁的狀態,切實督促一些機關黨組織修正事不關己、推諉卸責的工作態度,把該做的工作做起來,該擔的擔子擔起來,該負的責任負起來。只有這樣,才能抓小抓早,防微杜漸,才能切實改變那種“非領導,即囚犯”的現實。同時,上級黨委、機關工委也要進一步加大對機關(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指導和督促機關黨組織經常性地開展黨紀黨規教育和政治教育,使之制度化、規范化、實效化。機關工委對機關黨組織的監督機制必須操作性強、系統配套、務實有效,才能領導和推動機關黨組織積極履職,主動作為,才能用紀律和規矩管住黨員干部中的大多數。
事實證明,機關黨員干部出問題,都是從突破紀律、破壞規矩開始的。“為官之義在于明法”,只有做到將黨紀國法內化為心中的“戒尺”,在紀律、規矩面前“認真”而不“任性”,個人才能不觸雷、不踩線,黨組織才更有威信和尊嚴,更有凝聚力、戰斗力,我們的事業才能無往而不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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