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寧波小學入學條件匯總
2018寧海小學招生辦法
一、招生原則
(一)堅持免試并相對就入學的原則;
(二)堅持劃片招生、分類入學的原則;
(三)堅持“住戶一致”優先、按順序錄取的原則;
(四)堅持控制班額的原則。
二、招生對象
招生對象為義務教育段起始年級,即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以下統稱為新生)。具體分三類:
第一類:新生為學區戶籍對象。
第二類:新生為非學區戶籍對象,但其父母已在學區內購房,并持有房產證的。
第三類:新生為縣內戶籍但非學區戶籍且無學區房產,截至當年4月30日,其父(母)已在學區內辦廠或經商,并持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連續滿兩年及以上(兩年內無間斷,查驗時仍登記在冊);
或其父(母)已在學區內單位務工,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連續滿兩年及以上,并由用人單位依法繳納職工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連續滿兩年及以上的(社保兩年內無間斷,查驗時仍在參保,三個月以上補繳無效)。
從2020年起新生父(母)在學區內辦廠或經商,并持有營業執照的,必須同時繳納連續滿兩年及以上職工社會基本養老保險。
第三類對象招生,城區嚴格按上述標準執行,其他鄉鎮(街道)可結合本地實際適當放寬條件要求。
非寧波戶籍且無學區房
非縣內戶籍且無學區房產的新生,按《2018年寧海縣外來務工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實施辦法》進行招生。
三、招生辦法
(一)符合本學區第一類劃片招生條件的學生,以其父母的房產權證(住宅房和商住用房)為依據,按照“住戶一致”優先原則,按順序錄取。
(二)符合本學區第二類劃片招生條件的學生,以其父母的房產權證(住宅房和商住用房)為依據,在第一類對象安排之后,如果房產所在學區學校還有招生余額數時,按順序錄取。
(三)城區第三類對象(含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積分達到錄取劃定分數線的對象)根據新生意向,須參加有招生余額學校的電腦派位(凡選校意向人數大于招生余額數的學校均進行電腦派位)。每生只能參加一所學校的電腦派位,按“電腦派位、隨機招收”的方式入學,電腦派位未入圍者隨機安排就讀學校。
城區第一類、第二類對象均不得參加電腦派位。
其他鄉鎮(街道)可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第三類對象招生辦法。
(四)新生父母符合政府人才引進和招商引資等相關政策的,經義務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統一安排就讀學校。
(五)烈軍屬子女、安置軍人子女、外籍人員子女、華僑歸僑子女、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等學齡兒童,經義務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統一安排就讀學校。
(六)在2018年5月1日至招生結束期間,戶籍遷入本學區內的學生,按非本學區生處理,由招生辦公室視學校實際情況統一安排入學。
(七)自愿放棄房產所在學區入學資格,就讀于民辦學校或外地學校,后又轉回學區學校的,按非本學區生處理。應對照轉學條件,視學額情況安排入學。
新生入學名單由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示5天。入學通知書由錄取學校發放。
2018年北侖區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段積分入學公告
為科學合理地配置教育資源,規范有序地推進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工作,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我區對2018年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段積分入學辦法進行了適當調整,現將有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積分入學總體要求
所有申請在我區義務教育段學校就讀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必須參加積分制管理。只有積分達到居住地所在街道當年積分入學分數線的,方可在該街道申請就讀義務段學校(各街道積分入學分數線由區教育局根據當年各街道可提供的學位余額分街道劃定)。未達到相應分數線者,其子女不能在我區就讀。
申請積分入學的對象及條件
(一)申請積分入學對象
2018年秋季申請在北侖區就讀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含在我區小學就讀六年級擬升初中一年級的學生,以下簡稱新生)。
除上述對象之外,我區不接受義務教育段其他年級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插班生。
(二) 申請積分入學資格條件
申請人申請積分入學應具備如下資格條件:
①申請人在北侖取得《浙江省居住證》(截至2018年3月31日,已連續居住一年及以上,且延續到查驗日仍按規定辦理,無中斷);
②申請人在北侖區具有穩定工作、依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截至2018年3月31日,已連續按月繳納一年及以上,且延續到查驗日仍然在參保,無中斷)。
申請積分入學須提供的相關材料
1. 申請人已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證》IC卡。
如果申請人只有一方持有《浙江省居住證》(僅限于父母離婚或另一方死亡、服刑、殘疾等情況的人員),則還需要提供子女戶籍所在地公安、民政等部門出具的無監護證明(父母離婚的需提供有效的離婚證明;父母一方死亡、正在服刑的,需提供有關法律文書;父母一方殘疾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及以上殘聯出具的殘疾證明)。
2. 持有《浙江省居住證》IC卡的任何一方申請人在北侖依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證明。
3. 計劃生育相關證明材料:
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簽發的,經北侖區流動人口計生管理員查驗蓋章的有效“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北侖區婚育綜合服務中心或新?、大?街道計劃生育服務站及其他相應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十天內出具的《浙江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情況報告單》。
4. 個人信用情況證明:所有參與積分管理的對象,需提供在“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網(www.pbccrc.org.cn)查詢到的個人信用信息,未提供者一律按上限扣減積分。
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①申請人前往各街道申請積分前,需登錄“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網“互聯網個人信用信息服務臺”,使用本人的身份證、手機號和本人銀聯卡查詢自己的信用信息;
②查詢成功后記下自己的用戶名稱和登錄密碼;
③次日到各街道積分窗口現場查詢結果(該結果七天以內有效),并由工作人員將結果生成PDF格式電子文本,上傳至北侖區積分管理臺。
5. 如需調整積分,請根據《北侖區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管理計分標準》中的有關規定辦理積分所需遞交的證明材料。
積分入學申請時間及程序
(一) 積分入學申請時間。
新生積分入學申請時間為2018年4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逾期不再辦理。
(二) 積分入學申請程序。
1. 入學申請。申請人攜帶申請積分入學須提供的相關材料,到現居住地所在街道便民服務中心進行申請。各街道按照積分入學條件對申請人情況進行審查,合格后予以備注登記;如申請人不符合條件,各街道會當面告知本人并不予以備注登記。
2. 積分查詢及修改。申請人積分后即可在“e鄉北侖”智能服務臺上進行積分查詢;對積分有異議的,申請人可以向所在街道積分窗口提出,同時提供積分修改所需的相關材料。
(三)申請就學
1. 積分情況公示。積分結束后,在北侖之窗網站、“e鄉北侖”智能服務臺上進行積分公示,申請人如有異議,在規定時間內可向各街道積分專窗提出復核;
2. 積分分數線公布。公示結束后,根據各街道可提供的學位余額數,分街道劃定積分分數線,通過北侖之窗等媒體向社會公布;
3. 提出就學申請。有效積分達到積分分數線者,根據招生公告規定的具體時間及注意事項,到現居住地附有學位余額的學校提出就學申請,每名學生只能申請一所學校,不得多處報名。
注意事項
1. 實施積分入學辦法后,因為學位余額數不足,達不到所在街道積分分數線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將無法在我區學校就讀,請各位申請人結合自身實際,做好回戶籍地就學的準備;
2. 請各位申請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盡早準備好相關證明材料,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故意作假者,一律取消其積分入學資格。
鎮海區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政策告家長書
各位家長:
首先,感謝您對我區教育工作的關心、支持。
2017年開始,我區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政策進行了調整,根據《鎮海區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段入學管理辦法》(鎮政發〔2017〕2號)文件精神,推出量化積分入學政策,受到廣大外來務工人員的歡迎。為進一步做好2018年的招生工作,現將有關入學政策告知各位家長,請大家及早做好相關準備。
一、區教育局每年依法完成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招生入學工作后,視學位剩余和分布情況,按順序位統籌安排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分類進行安排,
第一類為:父母在我區購房,但戶籍未遷入我區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
第二類為:“政策性借讀生”,主要對象為獲區、市級相關榮譽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女、優秀高技能人才子女及部分鎮海區重點骨干企業中層以上管理干部子女;
第三類為:在我區居住并持有效居住證,并在居住地已辦理計劃生育登記且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在我區有穩定職業、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外來務工人員,可通過參加積分為其適齡子女提出入讀申請。
第一類、第二類對象不用參加積分。
二、申請量化積分入學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四項基本條件:
1.父母均在鎮海區內工作,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
2.父母雙方在鎮海區有相對固定住所,截至適齡子女入學當年3月31日,持有效居住證一年以上(無中斷);
3.父(母)在鎮海區有合法穩定的職業,并依法在寧波市轄六區(指鎮海、北侖、海曙、江北、鄞州、奉化等六區)繳納社會保險 (截至適齡子女入學當年3月31日,連續按月繳納一年及以上,補繳無效);
4.父母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并且持有當年度《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三、家長為子女申請入學的積分申請、獲取參照《區流動人口管理辦關于進一步完善鎮海區流動人員量化積分申評制度的通知》(鎮流管辦〔2017〕6號)執行。符合我區為子女申請積分入學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于子女入學當年3月31日前向暫住地各鎮(街道)辦理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申評手續獲得綜合積分。辦理地點為各鎮(街道)量化積分受理窗口。具體地址及聯系電話見下表:
備注:高新區貴駟街道服務窗口僅受理貴駟小學畢業生小升初積分(具體辦理時間由貴駟小學通知)。
四、申請綜合積分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本人有效期內的《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租住房合同或在本區擁有自住產權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個體工商戶應提供營業執照等基礎材料及可以申請加分的申評項目的證明材料[見鎮海區流動人口綜合積分申評計分標準表(3.0版)]。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寧波高考知識網” 或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后回復“居住證”可以查看寧波居住證辦理流程和指南;
回復“升學”可以查看鎮海積分入學升學指南;積分入學分數線第一時間更新;鎮海學區劃分分布圖等。
五、積分申請入學學位分配辦法。2018年開始,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積分入學將采取網上預報名,符合積分入學條件的申請人可以根據實際居住地選報一個片區。區教育局將根據暫住地相對就原則,結合積分高低統籌安排學位(具體報名學校由學校電話通知)。
六、實行調劑政策。若因區域內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符合積分入學條件但未能獲得公辦學校學位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由區教育局調劑至區內其他公辦學校或民辦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入讀。調劑到民辦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入讀的,享受學費、課本費減免待遇,具體按照《鎮海區教育局鎮海區財政局關于印發鎮海區民辦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2016〕137號)文件執行。
各位家長,在熟知相關政策的同時,請您對照條件,查漏補缺,明確各項操作程序,需要為子女申請積分入學的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到各鎮(街道)辦理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申評手續。以虛假證明材料取得積分的,查實后取消量化積分資格或入學資格。我區民辦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會適當放寬積分入學條件,但由于學額有限,不可能全部予以接納,特提醒各位家長,盡早陪同子女回家鄉報名,以免耽誤孩子就學。
再次感謝您對我區教育工作的關心、支持。如有不明確事項,歡迎咨詢相關學校或鎮海區教育局教育服務中心(電話:86276772)。
寧波市鎮海區教育局
2018寧波象山小學招生公告
不同片區、不同類型的入學招生程序有差異,現送上一份招生報名指南,請廣大家長提前做好準備工作,并轉發給身邊的朋友廣而告之。
一、報名安排
第一批:4月下旬
報名對象 :持有丹東、丹西街道戶籍的適齡兒童。
需攜帶資料 :戶口簿、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若房產證原件抵押在銀行的,可用復印件加蓋銀行公章替代。
第二批:5月上旬
預約對象
1.非丹東、丹西戶籍,但新生監護人在中心城區擁有住宅房;
2. 非丹東、丹西戶籍,持有象山縣生活綠卡、人才綠卡等引進人才等。
需攜帶資料
戶口簿、房產證、出生證明或任命文件等的原件和復印件。若房產證原件抵押在銀行的,可用復印件加蓋銀行公章替代。
第三批:5月下旬
預約對象 :持有營業執照或象山戶籍持有中心城區勞動社保的新生監護人;
需攜帶資料
新生戶口薄、企業或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務工勞動合同、社保證明、就職單位執照復印件等。
第四批:7月中旬
預約對象
非象山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
需攜帶資料
《浙江省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積分確認單及其他相關材料等。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寧波高考知識網” 或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后回復“升學”可以查看象山升學辦理過程;回復“居住證”查看寧波居住證辦理條件、材料、辦理流程。
二、招生程序
4月?7月,分批次預約報名;
7月15日前,公示名單;
7月30日前,公布戶籍生劃片范圍;
8月28日前,下發名單至各城區學校;
8月31日前,各校通知家長;
9月1日,新生入學報名。
三、其它事項
1.戶籍掛靠在中心城區單位集體戶口的,不視作學區生,根據學校空余學額情況統籌安排;
2.房產生的學校劃分不完全遵照戶籍生劃片方案,視各學校空余學額情況統籌安排;
3.插班生必須為持有丹東或丹西街道戶籍,具體視學校空余學額情況統籌安排;
4.上述安排為初步安排,僅供參考,具體實施請根據實際報名通告。
咨詢電話:65719719、65658847(4月?9月)、6576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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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5-05-22 10:04:32寧夏上泰山科技學院多少分 分數線及排名
時間:2025-05-22 10:02:08重慶上廈門海洋職業技術學院多少分 分數線及排名
時間:2025-05-22 09:58:38遼寧上桂林醫學院多少分 分數線及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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