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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fā)《汕尾市2017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
汕尾市2017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見
根據(jù)廣東省招生委員會、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粵招辦〔2017〕3
號)和《關于做好2017年全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粵教職函〔2017〕27號),汕尾市教育局、汕尾市發(fā)展和改革局《關于下達2017年汕尾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的通知》(汕教函〔2017〕37號)、汕尾市教育局、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汕尾市發(fā)展改革局《關于下達2017年秋季汕尾市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含技工)招生計劃的通知》(汕教函〔2017〕38號)、汕尾市教育局《2017年汕尾市公辦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級普通高中部分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的實施方案》(汕教〔2017〕23號)等文件精神,為全力推進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責任制的落實,切實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招生工作,確保按時完成招生任務,現(xiàn)就我市2017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成立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
為使全市高中階段教育招生錄取工作有序順利進行,決定成立汕尾市高中階段教育招生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羅少航
副組長:劉 炎、劉德建、陳本才、孔卓文
成
員:何文山、鄧宏武、曾木印、呂偉枝、蔡華本、陳榮波、伍明權、羅炳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何文山兼任辦公室主任,鄧宏武任副主任,下設若干個工作小組。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招生學校亦應成立相應機構,領導并做好高中階段教育招生錄取工作。
二、工作內(nèi)容及要求
(一)統(tǒng)一領導,明確分工
今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錄取工作在市高中階段教育招生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為落實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責任制,確保招生任務的完成,高中階段教育提前批招生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和招生學校(含民辦學校)自主招生部分(見附件1),由市負責審核審批,其它批次招生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由所屬縣(市、區(qū))審核審批。
(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
今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按汕尾市教育局、汕尾市發(fā)展和改革局《關于下達2017年汕尾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的通知》(汕教函〔2017〕37號)和汕尾市教育局、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汕尾市發(fā)展和改革局《關于下達2017年秋季汕尾市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含技工)招生計劃的通知》(汕教函〔2017〕38號)執(zhí)行。其中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計劃類別分為普通生(公辦省一級以上學校含“指標生”)、術科生(美術生、音樂生、體育生);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計劃類別分為優(yōu)秀扶貧生、統(tǒng)招生(含術科生)和成本生。各高中階段招生學校一定要千方百計完成今年招生計劃,在招生錄取結束后,積極實施定人定責任動員學生入學工作,做到“一個不漏”注冊入讀。
(三)批次志愿設置及填報
1.凡參加今年中考的考生,按招生學校的招生范圍,選填報考各個批次相應的高中階段學校志愿。普通高中公辦學校計劃內(nèi)生和民辦學校統(tǒng)招生、成本生的志愿由考生一次性在網(wǎng)上進行填報;華南師大附中汕尾學校的考生除可以選擇填報提前批招生學校志愿外,其他批次志愿只能填報考生戶籍所在地縣(市、區(qū))招生學校。2017年民辦學校各類計劃的招生要制訂相應的招生章程(章程包括:學校名稱、地址、辦學類型與層次、聯(lián)系電話、網(wǎng)址和優(yōu)秀扶貧生的措施、收費標準等),于5月18日前報市高中階段教育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經(jīng)審核后,在5月30日前向社會和考生公布。民辦學校優(yōu)秀扶貧生的招生不列入網(wǎng)上志愿填報。本地中職學校要制訂相應的招生章程(章程包括:學校名稱、地址、辦學類型與層次、專業(yè)設置、聯(lián)系電話、網(wǎng)址和國家、省的免費和資助政策),經(jīng)市審核后,于6月12日前向社會和考生公布。
2.批次設置。第一部分為市統(tǒng)一設置的提前批和第一批(術科)志愿。第二部分為各縣(市、區(qū))設置的批次志愿。
(1)提前批志愿。提前第0批設置3個志愿欄,第一志愿只能填報華南師大附中校本部志愿,其余2個志愿欄供選填華南師大附中汕尾學校、華中師范大學海豐附屬學校志愿;提前第1批設置4個志愿欄,供選填其它提前批招生學校志愿。提前第二批設置2個志愿欄,供選填中等職業(yè)學校市級重點專業(yè)志愿。
(2)第一批設置1個志愿欄,供術科類考生填報。
(3)其他批次志愿。各縣(市、區(qū))根據(jù)市設置的批次及志愿數(shù),結合實際設置,普通高中最多設置三個批次,即為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第二批最多設置5個志愿、第三批次最多設置4個志愿;第五批為中職學校志愿。各批次設置、志愿數(shù)、相應招生學校、招生范圍、招生計劃及類型等必須于5月16前報市高中階段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3.招生計劃編制。全市中職招生學校應于規(guī)定時間前、普通高中招生學校應于5月20日前,將本校的基本信息、所屬批次、招生范圍、計劃類別、招生計劃數(shù)等信息在廣東省高中階段招生服務臺(http://www.ecogd.edu.cn/zkpt_yx)院校端編制錄入,并及時向社會和考生公布。
4.各縣(市、區(qū))應組織所轄學校認真學習理解今年中招錄取政策,向學生全面介紹有關招生學校的情況,切實做好志愿填報的輔導工作,確保考生對高中階段學校志愿填報的知情權、選擇權;并精心做好志愿填報的準備工作,做到“人員到位、工作到位、設備到位”。
5.考生填報志愿前應全面了解有關招生學校的情況(含學校的招生范圍和計劃類別等)和招生錄取政策,根據(jù)自身條件(如學習成績)認真填報志愿。凡因志愿填報不合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責任由考生本人與監(jiān)護人承擔;考生必須保管好個人密碼,不要外泄,凡因密碼外泄而導致報考志愿被他人更改及其他后果的,均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6.網(wǎng)上志愿填報方法。初中學校必須在志愿填報工作開始前將考生號和登陸密碼發(fā)放給考生,考生在規(guī)定志愿填報時間內(nèi)登錄到“廣東省高中階段招生服務臺”(網(wǎng)址:http://www.ecogd.edu.cn/zkpt_ks),將自己的考生號和密碼輸入后,把預先填寫的《汕尾市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報考志愿表》(附件2)在網(wǎng)上進行填報。考生網(wǎng)上填報志愿時間截止后,由各初中學校統(tǒng)一打印報考志愿表給考生核對,考生和監(jiān)護人必須認真核對并簽名確認,錄取時以考生及其監(jiān)護人簽名確認的志愿信息為準,凡屬錄取后不按時報到的,將視為放棄該校的錄取資格。
7.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填報志愿,或強制性要求考生填報某一學校志愿,違者視情節(jié)分別給予嚴肅處理。考生志愿信息一經(jīng)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
(四)術科專業(yè)班的考生面試和招生辦法
鼓勵普通高中學校規(guī)模化、專業(yè)化招收美術、音樂、體育等專業(yè)班。報考普通高中術科專業(yè)班的考生,需經(jīng)過面試。面試工作具體由縣(市、區(qū))、學校組織。面試測試方案(含指標、面試項目、對象、測試辦法、測試時間、測試過程的監(jiān)督等)和招生方案,由縣(市、區(qū))、學校共同制訂,于5月30日前報市高中階段教育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并在考生填報志愿前向社會和考生公布,6月30日前結束面試工作,并向考生公布成績。未經(jīng)批準的面試招生方案,其測試成績無效,術科招生不予錄取。如出現(xiàn)生源不足,招生計劃出現(xiàn)空缺時,其術科類剩余的招生計劃計入普通類的招生計劃。
(五)高中階段教育招生錄取
1.招生錄取原則和辦法
(1)公辦普通高中學校計劃內(nèi)生和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統(tǒng)招生、成本生,堅持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依據(jù)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初中學業(yè)考試成績總分(含體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學生志愿錄取。提前批招生學校按招生計劃數(shù)1∶1比例劃線錄取。其它批次招生學校由縣(市、區(qū))結合今年招生計劃數(shù)與歷年來學生報到情況確定比例劃線錄取(劃線比例報高中階段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中職學校錄取采用志愿填報與動員入學結合的方式,通過志愿填報方式報讀本市中等職業(yè)學校(含聯(lián)合辦學點),按高分到低分通過中招臺進行錄取,市重點專業(yè)由市統(tǒng)一錄取,其他通過志愿填報方式報讀市內(nèi)中等職業(yè)學校(含聯(lián)合辦學點)的,由縣(市、區(qū))錄取;高、初中歷屆畢業(yè)、肄業(yè)生和應屆初中畢業(yè)生憑畢業(yè)或肄業(yè)證書報讀本市中等職業(yè)學校,由招生學校動員,通過中招臺進行錄取。
(2)公辦省一級及以上學校的計劃內(nèi)生(含指標生),只錄取招收初三應屆、綜合素質評價C級以上(含C級)的考生。
(3)2017年我市全面推進“指標到校”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公辦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級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轄區(qū)初中學校的比例為50%以上,市直公辦省一級及以上學校的指標生的錄取辦法按《2017年汕尾市公辦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級普通高中部分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的實施方案》執(zhí)行;縣(市、區(qū))所屬公辦省一級及以上學校的指標生的錄取辦法由各縣(市、區(qū))具體制定實施,有關方案需報市高中階段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4)同批次設置有多個志愿,考慮到招生學校之間入圍分數(shù)線有一定差距,同所招生學校錄取第二志愿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比第一志愿最低分數(shù)線高10分,第三志愿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比第二志愿最低分數(shù)線高10分,其它以此類推。
(5)華南師大附中校本部的招生,按省給定的招生計劃,市根據(jù)各縣(市、區(qū))初三報考人數(shù)下達指標數(shù),各縣(市、區(qū))按指標數(shù)1∶1的比例報送推薦對象。
(6)民辦學校優(yōu)秀扶貧生(自主招生)錄取。被民辦學校列為優(yōu)秀扶貧生資助對象或報名參與民辦學校自主招生的考生,以考生及其監(jiān)護人與民辦學校簽訂的協(xié)議為憑證,作為民辦學校擬錄對象,由學校在7月3日前自行組織招生錄取,經(jīng)市、縣(市、區(qū))審核、審批后錄取的,不再參加其他學校的錄取。如出現(xiàn)計劃空缺時,計入該校成本生計劃。
(7)普通高中學校只錄取參加今年中考的考生。
(8)普通高中將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
2.招生錄取工作
全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由市、縣(市、區(qū))招生部門組織,統(tǒng)一在廣東省高中階段招生服務臺進行操作錄取,不得使用其它錄取方式。
(1)錄取安排
為有利于做好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確保完成今年的招生任務,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提前批招生學校的錄取在7月8日前進行,由市負責,具體工作另行通知;普通高中其他批次招生學校的錄取,由各縣(市、區(qū))負責,錄取工作必須在7月13日以前完成,7月15日前將錄取學生名冊和附件5報市高中階段教育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志愿填報方式報讀本市中等職業(yè)學校(含聯(lián)合辦學)的,由各縣(市、區(qū))負責,錄取時間為7月20日至7月28日。報讀中、高職三二分段的中職段新生信息,要在9月底前錄入省中招臺錄取系統(tǒng)。技工學校錄取工作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錄取人數(shù)報同級教育部門備案,以便匯總高中階段招生計劃數(shù)據(jù)。
第二階段錄取工作為組織補錄,普通高中補錄時間安排在7月25日至8月底,由各縣(市、區(qū))高中階段教育招生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錄取結果報市高中階段教育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中等職業(yè)學校補錄時間安排在10月25日前,由招生學校動員并辦理報名手續(xù),錄取核對后打印錄取名冊,并把錄取數(shù)據(jù)導入中招臺,于10月底前報縣(市、區(qū))審核后報市審批。
(2)確定為華南師大附中校本部推薦對象的考生,各縣(市、區(qū))、學校應于7月10日前將其檔案(含志愿表、中考成績單、綜合素質評價及相關獲獎證書等)送市高中階段教育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市集中送華南師大附中校本部審批錄取。
(3)學生建檔要求。考生的志愿表、綜合素質評定等級、中考成績等,可采用電子檔案;考生的其它有關材料,須提供紙質材料。在外地就讀回戶口所在地報考的考生,其“初中畢業(yè)生綜合素質評定等級”由各縣(市、區(qū))或寄考學校憑考生畢業(yè)學校提供的評定等級證明負責錄入,并進行校對確認。各縣(市、區(qū))必須于6月20日前將各校考生及監(jiān)護人簽名確認后的“汕尾市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報考志愿表”和“初中畢業(yè)生綜合素質評定等級”(均按準考證號從小到大的順序)收齊備查,同時將初中畢業(yè)綜合素質評定等級數(shù)據(jù)報市高中階段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
(4)高中階段學校錄取通知書由各縣(市、區(qū))根據(jù)市統(tǒng)一格式印制(樣式見附件3),招生學校根據(jù)市、縣批準的錄取名冊填寫發(fā)放。
(5)各學校應按要求將新生學籍的電子表格數(shù)據(jù)(含考生號、學號、姓名、性別、各科成績和總分等)以及紙質名冊(分數(shù)從高到低排序)一式3份,由縣(市、區(qū))匯總后以縣(市、區(qū))為單位于9月底前報市高中階段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
三、招生錄取有關政策
(一)復退軍人子女入讀高中照顧政策,按《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建立和完善我省復退軍人服務體系的意見>的通知》(粵委辦[2017]2號)執(zhí)行。復退軍人子女報讀高中階段學校,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二)現(xiàn)役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的優(yōu)待辦法按《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軍區(qū)政治部關于軍人子女教育優(yōu)待辦法的實施細則》(政干〔2013〕138號)執(zhí)行。具體辦法是:
1.駐“三類地區(qū)”、西藏自治區(qū)和“二類島”以及在“高風險、高危害崗位”連續(xù)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xù)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qū)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報考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時降30分錄取,不得收取省規(guī)定收費標準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2.作戰(zhàn)部隊、駐“二類地區(qū)”和“第三類島”連續(xù)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xù)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qū)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及殘疾軍人”的子女,以及“受到表彰獎勵”軍人的子女,報考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時降20分錄取,不得收取省規(guī)定收費標準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三)農(nóng)村戶口獨生子女或夫婦雙方均屬農(nóng)業(yè)戶口的純二女結扎戶的女孩報考高中階段學校優(yōu)惠政策,按《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決定》(粵發(fā)〔2006〕9號)執(zhí)行,招生時降10分錄取。符合降分條件的考生,必須提供縣(市、區(qū))計生部門出具的證明、證件和有關材料(含公示材料),于6月15日前交至縣(市、區(qū))教育局審核確認。
學校對符合上述優(yōu)惠條件的考生,于6月10日前,在學校和考生所在村委會(居委會)公示欄予以公示3天。
縣(市、區(qū))教育局負責審核符合上述優(yōu)惠條件的考生材料,于6月20日前將登記表(含考生姓名、準考證號、降分條件等)和相關證明、證件(復印件)和材料加蓋公章后報市高中階段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見附件4)。
(四)被華南師大附中校本部錄取的考生,具有雙重學籍。
(五)凡被提前批錄取報到的考生數(shù)計入戶籍生源所在地畢業(yè)生升學率和高中毛入學率。
四、嚴格招生紀律
(一)嚴禁更改志愿。考生志愿信息一經(jīng)考生及其監(jiān)護人確認后,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更改。
(二)嚴格按考生志愿及招生原則進行錄取。
(三)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增加計劃”、“降分錄取”、“定向招生”等名義向考生收取“贊助費”、“建校費”等。嚴禁各招生學校委托中介機構或個人違規(guī)收費招生。禁止各級高中招生管理部門和學校招生工作人員參與社會中介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規(guī)介紹和組織生源的任何活動;更不得借此以權謀私,以“介紹費”、“茶水費”、“中介費”等名義收受他人錢物。
(四)各招生學校不得發(fā)布虛假、不實信息,誤導、欺騙考生。嚴禁招生學校違反公競爭的原則采取欺騙手段或經(jīng)濟手段招攬生源;各生源地招生管理部門和學校不得實行地方保護主義,也不得將推薦學生上學與單位或個人經(jīng)濟利益相掛鉤。
(五)招生錄取信訪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信訪工作人員、招生部門和學校要熱情接待來訪考生和家長,耐心宣傳、解釋招生政策規(guī)定,認真處理信訪問題,及時反饋情況,不得敷衍了事。
(六)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規(guī)定,不準擅自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尚屬于秘密的招生工作情況。
(七)各縣(市、區(qū))錄取工作要嚴格按錄取原則和辦法進行,如有變動,須經(jīng)市同意后才能實施。
各招生部門和有關人員一定要堅持招生政策,嚴守紀律,按章秉公辦事,加強監(jiān)督,增強透明度,確保招生工作有序高效進行,完成今年的招生任務。
市高中階段教育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聯(lián)系人:何文山,聯(lián)系電話:3390690,郵箱:[emailprotected]。
附件:1.汕尾市2017年高中階段提前批學校招生計劃表、汕尾
市2017年中等職業(yè)學校提前第二批志愿招生計劃表、
汕尾市2017年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計劃表
2.汕尾市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報考志愿表
3.汕尾市2017年普通高中錄取通知書(樣式)、汕尾市
中等職業(yè)學校新生錄取通知書(樣式)
4.汕尾市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降分登記表
5.汕尾市2017年普通高中學校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上報表
6.汕尾市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附件1-1:
汕尾市2017年普通高中提前批學校招生計劃表
招生學校學校代碼計劃類型招生
范圍計劃
人數(shù)(人)備
注
華南師大附中校本部1500000普通生汕尾市8各縣(市、區(qū))按指標數(shù)1∶1送推薦對象
市林偉華中學1502026普通生汕尾市1000(含指標生500人)省一級學校
華南師大附中汕尾學校1502028統(tǒng)招生汕尾市200(含體育4人,音樂3人,美術3人)學費收費標準按市一級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收費。統(tǒng)招特長生文化分錄取分數(shù)線比統(tǒng)招普通生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下降200分劃定錄取。全日制住宿學校(民辦)
華中師范大學海豐附屬學校1521000統(tǒng)招生汕尾市150學費收費標準按市一級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收費。全日制住宿學校(民辦)
新城中學1502002普通生汕尾市163省一級學校
彭湃中學1521001普通生汕尾市250廣東省國家級示范性
高中學校
仁榮中學1521038統(tǒng)招生汕尾市100省一級學校(民辦)
龍山中學1581001普通生汕尾市488廣東省國家級示范性
高中學校
啟恩中學1581002普通生汕尾市313省一級學校
河田中學1523001普通生汕尾市100省一級學校
華南師大附中汕尾學校1502028成本生汕尾市400成本生第一志愿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為提前第0批普通生第一志愿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降低150分劃定錄取。全日制住宿學校(民辦)。
華中師范大學海豐附屬學校1521000成本生汕尾市300成本生第一志愿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為提前第0批普通生第一志愿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降低130分劃定錄取。全日制住宿學校(民辦)
附件1-2
汕尾市2017年中等職業(yè)學校提前第二批
志愿招生計劃表
招生學校專業(yè)名稱招生范圍及人數(shù)備注
汕尾市職業(yè)技術學校計算機網(wǎng)絡技術全市100人
市級重點專業(yè)
海豐縣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學前教育全市150人市級重點專業(yè)
陸豐市職業(yè)技術學校會計電算化全市
200人市級重點專業(yè)
陸豐市第二職業(yè)技術學校汽車運用與維修全市100人市級重點專業(yè)
陸河縣職業(yè)技術學校建筑裝飾全市
150人市級重點專業(yè)
附件1-3
汕尾市2017年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計劃表
招生學校學校代碼計劃類型招生范圍及人數(shù)備
注
華南師大附中汕尾
學校1502028成本生廣東省,招生100人。其中40人為體育、音樂、舞蹈、傳媒、美術特長生。自主招生
華中師范大學海豐附屬學校1521000優(yōu)秀扶貧生廣東省,招生50人。自主招生
陸河外國語學校1523022
優(yōu)秀扶貧生陸河縣,招生40人。自主招生
海豐英豪學校1521015優(yōu)秀扶貧生海豐縣,招生30人。自主招生
海豐仁榮中學1521038優(yōu)秀扶貧生汕尾市,招生50人。自主招生
附件2
汕尾市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報考志愿表
畢業(yè)學校:
考生姓名:考生號:
錄取批次序號學校代碼學校名稱計劃類別專業(yè)代碼專業(yè)名稱是否服從
提前第0批
(普通高中)1華附校本部無無無
2無無無
3無無無
提前第一批
(普通高中)1無無無
2無無無
3無無無
4無無無
提前第二批(中職學校市重點專業(yè))1無
2無
第一批
(普通高中術科)1無無無
第二批
(普通高中)1無無無
2無無無
3無無無
4無無無
5無無無
第三批
(普通高中)1無無無
2無無無
3無無無
4無無無
第四批
(普通高中)1無無無
2無無無
第五批
(中職)1
2
3
4
5
6
說明:1、普通高中計劃類別:①普通生、②指標生(公辦省一級以上學校)、③統(tǒng)招生、④成本生、⑤美術生、⑥音樂生、⑦體育生。
2、提前第0批第一志愿只能填報華南師大附中校本部志愿,其余2個志愿供選填華南師大附中汕尾學校、華中師范大學海豐附屬學校統(tǒng)招生志愿;3、提前第1批供選填如下提前批學校志愿:汕尾市林偉華中學(普通生,含指標生)、華南師大附中汕尾學校成本生、華中師范大學海豐附屬學校成本生、城區(qū)新城中學、海豐縣彭湃中學、海豐縣仁榮中學、陸豐市龍山中學、陸豐市林啟恩紀念中學、陸河縣河田中學。4、提前第二批供選填市職業(yè)技術學校計算機網(wǎng)絡技術專業(yè)、海豐縣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學前教育專業(yè)、陸豐市職業(yè)技術學校會計電算化專業(yè)、陸豐市第二職業(yè)技術學校汽車運用與維修專業(yè)、陸河縣職業(yè)技術學校建筑裝飾專業(yè)。5、第一批至第四批供填面向本縣(市、區(qū))高中階段招生學校志愿。6、縣(市、區(qū))“指標生”的志愿填報和錄取放在第二批。
打印日期:
學生簽名確認:家長(監(jiān)護人)簽名確認:
附件3-1
汕尾市2017年普通高中錄取通知書(樣式)
附件3-2
汕尾市中等職業(yè)學校新生錄取通知書(樣式)
1、規(guī)格:20.5厘米X18.5厘米,對折為10.25厘米X18.5厘米。
2、封面印“汕尾市中等職業(yè)學校新生錄取通知書”字樣,封底空白。
3、內(nèi)容文字如下:
編號:注意事項
市(縣)同學1、黨、團員要帶黨、團組織關系。
經(jīng)汕尾市中職招生領導小組批2、收費標準:每學年交學費、實
準,你被學校實驗費、住宿費共元,新
專業(yè)(年制)全日制(業(yè)余、半生入學時向學校繳交,方能辦理
工半讀)錄取。報到時間于二0年入學注冊手續(xù)。
月日至月日止,請憑本通知3、報到時交半身免冠正面一寸
到校報到。期照片
張。
4、入學通知書不得轉他人使用,不
得涂改,涂改無效。
考生身份證號碼:
錄取學校
(蓋章)
二0年月日二0年月日
附件4
汕尾市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降分登記表
縣(市、區(qū))教育局(蓋章)
填表日期:2017年月日
準考證號姓
名性別加分加分項目和等級縣(市、區(qū))教育局審查意見備注
注:1、符合多項降分錄取條件的考生只填寫最高的一項;2、此表一式兩份,6月20日前送市高中階段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
附件5
汕尾市2017年普通高中學校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上報表
縣(市、區(qū))
填報單位(教育局蓋章):
學校名稱招生計劃普通生(統(tǒng)招生)錄取人數(shù)普通生(統(tǒng)招生)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指標生錄取人數(shù)指標生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術科生錄取人數(shù)術科生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
合
計普通生(統(tǒng)招生)指標生術科生
音樂美術體育書法生
注:各縣(市、區(qū))于7月15日前填報除提前批外其他批次的相關錄取數(shù)據(jù)。
附件6
汕尾市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序號工作內(nèi)容完成時間負責單位備注
1中等職業(yè)學校招生計劃編制網(wǎng)上錄入4月底前中等職業(yè)學校
2縣(市、區(qū))批次志愿方案
省重點以上學校指標生錄取工作方案5月18日前市、縣(市、區(qū))報市
3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編制網(wǎng)上錄入5月20日前普通高中招生學校
4術科專業(yè)班的考生面試和招生方案5月30日前縣(市、區(qū))、相關高中招生學校報市
5民辦學校的招生章程向社會考生公布5月30日前普通高中招生學校報市
6學生填報志愿6月1至6月15日市、縣(市、區(qū))、初中學校、考生
7報考志愿表家長、考生簽名確認6月16日前初中學校、考生
8招生照顧政策的考生材料公示6月10日前初中學校
9報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電子文檔)和照顧政策的考生材料及降分登記表6月20日前縣(市、區(qū))相關股室報市
10報考術科志愿的考生名單6月20日前市招生辦、基職科
11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考試6月20日至6月22日市、縣(市、區(qū))、初中學校
12術科專業(yè)班的考生面試工作6月30日前相關招生學校
13報民辦學校優(yōu)秀扶貧生錄取名單7月3日前縣(市、區(qū))、民辦學校報市
14提前批錄取7月8日前市、縣(市、區(qū))、招生學校
15報華南師大附中校本部推薦對象的考生檔案材料7月10日前縣(市、區(qū))教育局報市
16其它批次錄取普通高中7月13日前;中等職業(yè)學校7月28日前縣(市、區(qū))、招生學校
17普通高中學校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表格7月15日前縣(市、區(qū))教育局報市
18組織已錄新生預報名7月底前縣(市、區(qū))、招生學校
19第二階段錄取普通高中7月25日?8月底;中等職業(yè)學校10月底市、縣(市、區(qū))、招生學校
20將三二分段中職段新生信息錄入省中招臺錄取系統(tǒng)9月底前有關中職學校
21高中新生學號報批普通高中9月底;中等職業(yè)學校11月中旬高中階段學校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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