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我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管理,確保招生工作做到公、公正、公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以及《廣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穗教發〔2015〕1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則
(一)屬地管理原則。各鎮街成立鎮街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街招生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實施及管理。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屬地鎮街教學指導中心。
(二)免試就入學原則。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堅持免試就入學原則;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堅持免試入學原則。堅持小學一年級“零起點”教學,嚴禁學校以考試或任何變相考試形式進行招生。劃分公辦小學招生地段時,學生居住地與學校直線距離原則上在3公里以內。劃分公辦初中招生范圍時,學生居住地與學校直線距離原則上在5公里以內。
(三)人戶一致原則。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學位分配堅持以實際居住地為依據、人戶必須一致的原則。“人戶一致”主要是指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實際居住證明(房產證明、購房合同、宅基地證明、集資房)地址一致。
二、小學招生
(四)招生對象。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小學階段的招生對象為6周歲以上兒童。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五)招生信息發布。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要合理制定本年度當地公民辦小學招生工作方案,內容包括小學招生地段、招生計劃、招生條件、招生程序、咨詢電話等信息,報區教育局審定后,于4月15日前通過宣傳單張、報紙、電視、網絡等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六)入學程序。公辦小學、民辦小學招生實行網上報名。
1.公辦小學入學程序。具有廣州市戶籍的適齡兒童、非廣州市戶籍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2017年5月5日至15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http://zs.gzeducms.cn)填寫報名信息。適齡兒童的家庭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在報名時段內前往地段小學現場提出申請,地段小學必須設專人提供網上報名服務接受報名。網上報名登記有效后,于5月20日至22日(根據網上預約時間)到報名學校進行資料審核。經公辦小學審核、并報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后,適齡兒童取得錄取資格,5月31日前,鎮街小學將審核符合錄取資格的適齡兒童名單和資料交鎮街教學指導中心復審和確認,直屬小學將審核符合錄取資格的適齡兒童名單和資料交鎮街教學指導中心復審和確認,同時交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備案。6月11日前各鎮街教學指導中心完成轄區公辦小學的錄取工作,并向適齡兒童的家長派發錄取通知書。6月17日進行公辦小學新生注冊。
資料審核時,須帶如下證件、證明材料:
(1)戶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及其子女或被監護人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2)有效居住證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或房管部門認可的購房合同及發票、宅基地證明、拆遷協議、經鎮街出租屋管理中心備案的租賃合同等)(原件、復印件),其中提供房產證明的,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擁有該房產50%以上(含50%)份額;
適齡兒童的父母或監護人在申請入學鎮街無房產,以祖輩房產或租賃合同為適齡兒童申請入學的,須提供在申請入學鎮街無房產的證明(到區房管部門開具的《個人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證明應含適齡兒童的父母和適齡兒童本人),已租賃給他人居住的房產,租賃期內不為房產業主安排該房產學區的學位。
(3)計劃生育服務證(根據計生部門要求進行查驗、登記);
(4)兒童預防接種證;
(5)符合條件的非廣州市戶籍政策性照顧借讀生,還需按本細則《附表1》要求,提供相關的證件(原件、復印件)和證明材料(原件)。
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確因疾病、出國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報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于8月29日向戶口所在鎮街教學指導中心遞交補報名申請并提交報名資料,鎮街教學指導中心可根據剩余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不符合政策性照顧借讀生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按《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增城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細則的通知》(增府辦〔2017〕5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向區來穗局申請通過計算積分的方式為其適齡子女申請入讀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具體辦法由區來穗局、區教育局另行制定,各鎮街教學指導中心要根據申請人積分情況及來穗人員子女學位數劃定入讀公辦學位的積分分數線,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來穗人員子女入讀公辦學校。不符合入讀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的或不服從教育部門學位安排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可選擇報讀我區的民辦學校。
2.民辦小學入學程序。需要報讀我區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5月10日至20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http://zs.gzeducms.cn)填寫報名信息及1至4個民辦學校行志愿。適齡兒童的家庭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在報名時段內前往擬報名的民辦小學現場提出申請,民辦小學須設專人提供網上報名服務接受報名。
民辦小學于5月25日至6月30日錄取學生,并通過“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向擬錄取的新生發出預錄取通知;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收到預錄取通知后完成網上確認程序。錄取人數少于招生計劃的民辦小學可以于7月4日至7月8日參加補錄,已進行網上報名但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以登陸“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填寫1至4個行志愿申請補錄。民辦小學于7月9日至7月10日接受新生注冊報到,并將名單上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和職業教育科。注冊結束后,招生人數少于招生計劃的民辦小學可以于8月25日至8月31日參加第2次補錄,補錄的報名程序和錄取方式與正式錄取的要求相同。進行第2次補錄的民辦小學,于9月10日前為新生建立學籍。
(七)招生地段。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應按照就入學原則合理劃分公辦小學招生地段。劃分公辦小學招生地段時,學生居住地與學校直線距離原則上在3公里以內。
公辦小學招生地段劃定后要保持相對穩定,確因本行政區域內改造、撤并、新增公辦小學、本行政區域內戶籍適齡兒童入學需求無法完全滿足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應邀請相關單位和家長代表參與,進行審慎論證,報區政府審定、并向廣州市教育局、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報告,且提前一年通過增城區教育信息網等渠道進行公示;對公辦小學招生地段進行少量微調的,應由區政府批準,并于4月5日前公示。
所有公辦小學必須按劃定的地段招生。
(八)安排學位。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按“人戶一致”原則安排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入讀對口地段小學。具有廣州市戶籍“人戶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在保證“人戶一致”學生學位的基礎上,可以實際居住地為主,接受其報名,在學位允許的情況下可為其統籌安排學位,具體細則由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制定。
(九)特長生招生。除廣州市教育局審定的少兒體校可招收體育特長生外,其他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招收體育、藝術及其他項目的特長生或將適齡兒童特長與入學掛鉤。
三、初中招生
(十)招生信息發布。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要合理制定本年度當地公民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內容包括初中劃片范圍、招生計劃、招生條件、招生程序、咨詢電話等信息,報增城區教育局審定后,于4月15日前通過宣傳單張、報紙、電視、網絡等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十一)招生范圍。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應按照就入學原則合理劃分公辦初中招生范圍。劃分公辦初中招生范圍時,學生居住地與學校直線距離原則上在5公里以內。
公辦初中招生范圍劃定后應保持相對穩定,確因本行政區域內改造、撤并、新增公辦初中、本行政區域內戶籍小學畢業生入學需求無法完全滿足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應邀請相關單位和家長代表參與,進行審慎論證,報增城區政府審定、并向廣州市教育局、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報告,且提前一年通過增城區教育信息網等渠道進行公示;對公辦初中招生范圍進行少量微調的,應由增城區政府批準,并于4月5日前公示。
所有公辦初中必須按劃定的招生范圍招生。
(十二)安排學位。公辦初中招生由小學畢業學校統一報名或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戶籍所在地教學指導中心報名。5月24日前各小學要做好小學畢業生資料的初審,6月1日前各初中學校要做好擬錄取學生的資料復審,各初中學校須于6月8日前將審核符合錄取資格的學生名單交鎮街教學指導中心復審和確認,同時交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備案。
具有增城區戶籍且在戶籍地段公辦小學就讀的小學應屆畢業生,由就讀公辦小學統一報名,由戶籍所在地教學指導中心按免試就入學的原則安排入讀公辦初中。
具有增城區戶籍在戶籍地段外學校或民辦學校小學畢業的學生,要求到戶籍地段內公辦初中學校就讀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5月5日向戶籍所在地教學指導中心提出申請,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其子女(被監護人)的戶口簿、有效居住證明(是指要求入學鎮街的房產證或購房協議、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經鎮街出租屋管理中心備案的有效租賃合同)、加蓋現就讀學校公章的“學生基本情況表”(由就讀學校登錄“廣州市學籍管理系統”打印),經戶籍所在地教學指導中心審核,對符合條件回戶籍所在地升學者,可按該鎮街小學畢業班學生升學的辦法安排升學。
具有廣州市其它10區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在我區公辦小學就讀,需要繼續在我區升學的,須提供戶口簿、有效居住證明(指要求入學鎮街的房產證或購房協議、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經鎮街出租屋管理中心備案的有效租賃合同)等,可由就讀公辦小學統一報名,經入學鎮街教學指導中心審核符合申請條件后,在學位允許的情況下,由鎮街招生領導小組按本鎮街入學辦法統籌安排學位。需回戶籍所在區升學的學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向戶籍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按戶籍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求提交有關證明材料,經戶籍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可在戶籍所在區升學。
凡在我區升讀初中的小學畢業生,其戶籍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由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在保證“人戶一致”學生學位的基礎上,以實際居住地為主,在學位允許的情況下,由鎮街教學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學位,具體辦法由各鎮街教學指導中心制定。
非廣州市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按《增城區來穗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細則》的要求,向區來穗局申請通過計算積分的方式為其適齡子女申請入讀我區公辦初中一年級,具體辦法由區來穗局、區教育局另行制定,各鎮街教學指導中心要根據申請人積分情況及來穗人員子女學位數劃定入讀公辦學位的積分分數線,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來穗人員子女入讀公辦學校。不符合入讀我區公辦初中學校的或不服從教育部門學位安排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可選擇報讀我區的民辦初中學校。
(十三)招生方式。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按免試就入學原則確定公辦初中的招生方式。6月23日各鎮街教學指導中心開始并完成公辦初中的招生錄取工作,并于當天將錄取結果通知學生及其家長。
(十四)民辦初中招生。民辦學校要嚴格按照辦學層次和辦學規模進行招生,招生方案和招生計劃須經增城區教育局審定后方可實行,并于4月15日之后方可公布今年的招生方案,且不得發布虛假招生簡章、廣告等信息。招生方案包括學校的辦學、招生計劃、報名辦法、錄取規則、錄取時間、咨詢方式和收費標準等。
需要報讀我區民辦初中小學六年級畢業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當年6月26日至27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填寫報名信息及1至4個民辦初中行志愿。廣州本地小學畢業生可以上傳小學五、六年級《學生成長記錄冊》中的4頁內容掃描件;外地小學畢業生可以上傳五年級下學期、六年級上學期的班主任評語2頁掃描件。學生家長要確保上傳材料的真實性。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小學畢業生家庭,可向就讀小學提出申請,由學校提供網上報名服務。
民辦初中在6月28日開始招生,3天內完成,并通過“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發出面談通知,以及向擬錄取的新生發出預錄取通知,小學畢業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收到預錄取通知后完成網上確認程序。民辦初中學校完成初步錄取工作后,將名單上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和職業教育科,并于7月18日前與公辦學校同步完成學籍建立工作。學生家長可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查詢預錄取和正式錄取結果。
錄取人數少于招生計劃的民辦初中學校可以參加補錄。7月4日至6日進行第1次補錄,8月25日至8月31日進行第2次補錄,補錄的報名程序和錄取方式與正式錄取相同,每次補錄學生可以填報1至4個行志愿。參與第2次補錄的民辦初中學校,于當年9月10日前為新生建立學籍。
民辦學校不得以考試或任何變相考試形式進行選拔招生,不得增加學生的負擔。未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報名的學生,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不得錄取,區教育局不得為其在學校辦理學籍。民辦初中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紙質材料。
四、照顧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十五)加強對非本市戶籍的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的審核和管理。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的審核要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不得隨意擴大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的范圍和條件(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的具體條件見附件)。經過區教育局按規定核實并公示的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由區教育局按“免試就入學”原則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
(十六)切實保障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各鎮街教學指導中心要妥善安排殘疾兒童入學,要積極做好福利機構供養的孤殘兒童入學工作,努力為不同類型和不同程度的殘疾兒童提供多種形式的學習機會。因身體狀況等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或免予入學的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鎮街教學指導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并報區教育局審核批準;延緩入學期滿時,應即入學。
(十七)積極做好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工作。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要認真做好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工作。
(十八)積極妥善做好來穗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工作。各教育指導中心要把來穗人員子女教育納入當地義務教育范疇,統一規劃,統一管理,保障來穗人員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對在戶籍所在地有監護條件的外來務工及其他流動人口子女,應引導其回戶籍所在地就讀;在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確需在增城區就讀的,根據《增城區來穗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細則》的精神和區來穗局、區教育局有關規定辦理。
(十九)穩妥推進房地產小區業主子女義務教育工作。住宅小區內配套的公辦學校,在主要解決該小區及附居民具有我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含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借讀生)入讀的前提下,所有剩余學位優先解決該小區業主(夫妻雙方或一方須占有房產份額50%以上)適齡子女入讀,剩余學位的具體安排辦法由鎮街招生領導小組制定。如果住宅小區房地產開發商與其所在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教育行政部門簽訂了住宅小區配套學校學位安排協議或其他合作協議的,按協議的相關規定安排業主子女學位。未能通過上述安排入讀住宅小區配套公辦學校的業主子女,需回戶籍所在地就讀,或自行聯系入讀我區的民辦學校。業主是來穗人員,且在廣州市辦理了有效的《廣東省居住證》的(從2018年起,申請入讀公辦學校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父母必須在廣州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1年),可通過參加我區“積分入學”的辦法,為其隨遷子女申請入讀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其他公辦學校起始年級。
五、工作要求
(二十)加強招生計劃管理。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要做好統籌規劃,組織有關人員切實做好生源的調查摸底工作,核實本地區小學適齡兒童入學人數和小學畢業生升學人數,在摸查測算的基礎上提出當年鎮街內公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報增城區政府審定并向廣州市教育局報告后,正式下達并向社會公布。學校招生計劃下達后不得隨意調整;確需調整的,應由增城區政府批準并報廣州市教育局審核同意。未經批準的招生計劃無效,對超出招生計劃部分的新生增城區教育局不予辦理學籍。
(二十一)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應妥善做好本行政區域內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工作。因特殊情況,本鎮街內無法解決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應主動與增城區教育局有關科室協商解決;對于一些跨行政區域難以界定的個案,相關鎮街招生領導小組可提出解決建議,報區教育局裁決。
(二十二)當年招生工作結束后,學校應通過學校網站等渠道公布招生結果;按隨機編班原則做好學生編班工作,在校內公示欄公示編班結果。學校需于當年9月15日前做好學籍信息收集、匯總、校驗、上報工作。
六、違規招生行為及其處理
(二十三)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要密切關注轄內各校的招生情況,及時查處、糾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違規招生行為。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嚴格按照《廣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穗教發〔2015〕11號)等文件精神開展招生工作,規范招生行為。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違規行為按照《廣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廣州市中小學校招生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穗教發〔2014〕34號)規定進行處理。
七、其他
(二十四)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1年。有效期屆滿,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本方案在實施期間,如上級人民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門出臺有關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政策的,從其規定。
(二十五)本方案由增城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借讀生分類一覽表
2.增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時間安排
3.增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計劃
附件1
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借讀生分類一覽表
類別對象證明材料
優撫群體類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及現役軍人的適齡子女本人戶口簿、監護人戶口簿(直系親屬外的監護人還需提供委托監護的公證書)、實際居住地證明部隊師級或市民政局以上證明、現役軍人身份證件(如軍官證)
合法領養或家庭寄養的適齡孤兒民政部門發的助養證或家庭寄養協議書、助養人的戶口簿
父母均長期患重病或失去監護子女能力的殘疾人委托本市監護人照顧的適齡子女市民政局或區殘聯證明或區級以上醫院危重病證明書
特殊行業類
父母均為從事地質勘探等長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監護人照顧的適齡子女廳(局)級以上有關單位證明、本人工作證件
殯葬工人的適齡子女(其中一名)區(縣級市)以上民政局證明、監護人的廣東省居住證(或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有效勞動合同
從事承擔政府環衛作業工作服務連續兩年以上的環衛臨時工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適齡子女市城管委發的《廣州市環衛工人(非廣州市戶籍)子女入學證明》、計劃生育證明、連續兩年以上在穗繳納社保證明
進藏干部職工子女進藏干部職工房產證及其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進藏干部職工證明信函
人才類
按規定引進的博士后、外國專家的適齡子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或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含外國專家局)出具的相關證明
來穗工作的留學人員的適齡子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印發的《廣州市留學人員優惠資格證》、單位證明
屬引進人才持《廣東省居住證》有效期三年及以上人士的子女監護人依照《廣東省引進人才實行〈廣東省居住證〉暫行辦法》申領的《廣東省居住證》
高層次人才子女(含海外)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印發的《廣州市高層次人才證書》、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印發的《海外高層次人才證書》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出具的有關證明
優秀外來工子女監護人所獲得“廣州市優秀外來務工技能人才”、“廣州市優秀外來務工人員”或相應區(縣級市)政府授予優秀稱號的證明材料、監護人的廣東省居住證(或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
境外群體類海外華僑華人子女相關使領館證明、本人護照或身份證件
臺胞子女區(縣級市)以上臺辦出具的《廣東省臺灣人士子女入學證明書》、父親或母親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有突出貢獻的港、澳人士的適齡子女廣州市榮譽市民證書、本人身份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駐穗領事館等外交人員的適齡子女市級以上外事辦證明及合法居留證明
備注:1.其他特殊情況由區(縣級市)以上教育局根據有關政策確定。2.因上級政策調整等導致政策性照顧借讀生對象或證明材料發生變化時,由市教育局另行補充發文。3.堅決杜絕弄虛作假行為,出具證明的單位對證明真偽性
及因此產生的問題負全責。
附件2
增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時間安排
日期工作內容負責部門參加部門或人員
4.151.公布區招生工作細則(含學校招生計劃);15日后,民辦初中學校公布招生方案;基教科基教科、民辦初中
5.5~5.15公辦小學招生網上報名。鎮街教學指導中心適齡兒童家長
5.5辦理跨區生、外地返穗生審核手續。跨區生應提供加蓋畢業小學公章的“學生基本情況表”,“學生基本情況表”由畢業小學登陸“廣州市學籍管理系統”打印。鎮街教學指導中心學生家長
5.8區教育局向市教育局報送本區穗穗籍小學畢業生數。基教科基教科
5.10~5.20民辦小學招生網上報名。職
教科民辦學校、適齡兒童家長
5.20區教育局公布市屬公辦外國語學校初中招生指標分配細則。基教科基教科
5.20~5.22公辦小學現場審核資料。鎮街教學指導中心公辦小學
5.25~6.30民辦小學錄取學生。職教科民辦學校
5.31前1、上交符合小學一年級錄取資格的適齡兒童的名單和資料。2、完成小升初公辦學校資料核對工作鎮街教學指導中心公辦小學
6.6前區教育局接受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送交的、經公示確認符合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入學的名單。基教科、區來穗局
6.11公辦小學派發錄取通知單鎮街教學指導中心公辦小學
6.15公布各鎮街公辦小學、初中剩余學位(計劃)基教科鎮街教學指導中心、適齡兒童家長
6.16~6.20參加“積分入學”的來穗人員子女填報志愿基教科、鎮街教學指導中心參加積分入學的適齡兒童家長
6.17公辦小學新生注冊鎮街教學指導中心、公辦小學學生家長
6.19~6.20小學畢業考試教研室鎮街教學指導中心、小學
6.21完成市屬公辦外國語學校初中招生指標分配工作。基教科鎮街教學指導中心、小學
6.23公辦初中學校開始并完成招生,當天將錄取結果通知學生及其家長。基教科、鎮街教學指導中心公辦初中學校
6.26~6.27民辦初中學校網上報名。職教科民辦學校、學生家長
6.28民辦初中學校開始招生,3天內完成。職教科民辦學校
日期工作內容負責部門參加部門或人員
6.30前區教育局公布達到積分入學分值的隨遷子女錄取名單。基教科鎮街教學指導中心
6.30后錄取“積分入學”的來穗人員子女入讀公辦初中及注冊工作。各學校鎮街教學指導中心
7.4~7.6民辦初中學校進行第1次補錄。職教科民辦學校
7.4~7.8民辦小學進行第1次補錄職教科民辦學校
7.9~7.10民辦小學接受新生注冊報到,并將名單上報區教育局基教科、職教科民辦學校
7.18前民辦初中學校與公辦初中學校同步完成學籍建立工作。基教科鎮街教學指導中心、初中學校
7月下旬公辦初中分派學位后由于部分學生被民辦初中錄取所剩余學位,可招收符合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條件的學生,具體由區教育局結合實際實施。基教科、鎮街教學指導中心公辦初中學校
8.25~8.31民辦小學和民辦初中學校進行第2次補錄。職教科民辦學校
8.29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參加小學、初中報名的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按規定遞交補報名申請。鎮街教學指導中心公辦中小學
河北高考物理246分排名多少 排名多少位次
時間:2025-05-22 10:04:32寧夏上泰山科技學院多少分 分數線及排名
時間:2025-05-22 10:02:08重慶上廈門海洋職業技術學院多少分 分數線及排名
時間:2025-05-22 09:58:38遼寧上桂林醫學院多少分 分數線及排名
時間:2025-05-22 09:56:30武漢軟件工程職業學院信息安全技術應用專業怎么樣?錄取..
時間:2025-05-22 09:53:21浙江警官職業學院司法警務專業怎么樣?錄取分數線多少分
時間:2025-05-22 09: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