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獨生子女家庭補貼詳細方案
湖南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有關規定
一、獎勵對象
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對象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本省城鎮居民且未在外省市區享受同類獎勵的人員:本省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的職工;具有本省城鎮居民戶口的其他所有制單位職工和無工作單位居民;達到獎勵年齡的5年前將戶口遷入本省、連續居住5年以上、在本省繳納養老保險5年以上且在本省已領取養老金的城鎮居民;戶口遷出本省但在本省領取退休費或養老金的職工;執行城鎮居民生育政策、沒有享受國家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的人員。
2、持有《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等有效證明的獨生子女父母,或持有《無子女證明》的終身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人員。
3、符合國家法定退休條件并辦理正式退休手續的職工,或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其他城鎮居民。
2014年1月1日前,應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增發本人基本工資5%退休金或一次性獎勵5000元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也屬于獎勵對象。
二、獎勵標準
1、從2014年1月1日起,符合獎勵條件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發放獎勵金80元,直至亡故。原已享受增發本人基本工資5%退休金的,停止執行原待遇,按每月80元發放獎勵金。
2、原應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增發本人基本工資5%退休金或一次性獎勵5000元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在本規定實施時仍健在的,可以選擇一次性5000元或者每月80元的獎勵方式,但獎勵方式只能選擇一次,選擇后不得更改。原已兌現或部分兌現一次性5000元獎勵金的,如選擇每月80元獎勵方式,則從2014年1月1日起低扣完原領獎勵金后,再按每月80元的標準領取獎勵金。
3、自國家實施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應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增發本人基本工資5%退休金或一次性獎勵5000元的企業職工,以及2009年10月22日以后符合獎勵條件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在本規定實施時已經死亡,未領取或領取獎勵金不足5000元的,一次性補足5000元。
4、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不納入家庭收入統計范疇,不影響符合條件的城鎮獨生子女家庭依法應享受的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和國家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等待遇。
三、獎勵資金來源
1、國家機關退休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由所在單位籌資,從財政部門核撥的行政運行經費中列支。
2、事業單位退休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由所在單位籌資,從單位經費中列支。部分事業單位確因資金困難無力發放的,經同級主管部門和人口計生部門審核,由同級財政部門審定后給予專項補助。
3、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由所在單位按每人5000元標準一次性籌資,上交當地財政部門,由當地非稅收入征收管理機構收繳,其余部分由財政部門統籌。籌集確有困難的,按企業隸屬關系,經同級主管部門和衛生計生部門審核,由同級財政部門審定后給予專項補助。
4、其他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含國有關閉破產企業以及改制為非國有企業和非國有控股企業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由政府籌資。總體上由省級財政承擔50%,其余部分,屬省直管縣市的由縣市承擔;非省直管縣市區的由市州、縣市區共同承擔,承擔比例由各市州自行確定。
四、獎勵發放方式
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由所在單位隨退休費發放。原已享受增發本人基本工資5%退休金的,由各單位按人事管理權限,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重新核定。
2、參加企業職工或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其獎勵金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機構隨養老金按月代發。但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中,自國家實施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至本規定實施時,已死亡且享受獎勵不足5000元的,由企業補足5000元。
3、其他獎勵對象的獎勵金由當地人口計生部門在每年第四季度組織發放。
五、獎勵對象確認程序
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獎勵對象確認程序
南昌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在湖北高考招生計劃人數和專業代..
時間:2025-05-22 09:37:39黑龍江農墾職業學院在四川高考招生計劃人數和專業代碼(..
時間:2025-05-22 09:35:14哈爾濱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對比常州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時間:2025-05-22 09:32:23海南上長春工業大學多少分 分數線及排名
時間:2025-05-22 09:28:45科爾沁藝術職業學院對比山東水利職業學院哪個好 附分數..
時間:2025-05-22 09:25:00呼和浩特職業學院對比山西警官職業學院哪個好 附分數線..
時間:2025-05-22 09: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