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小學入學最新規定入學規定及年齡要求暫未公布,2022年小學入學要求參考為幼升小年齡為6周歲,在學生劃片入學方面,適齡兒童的戶籍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相統一;堅持戶籍與實際居住地相統一,在實際居住地就入學。

一、漯河小學入學戶口最新規定
(1)各小學要切實保障每個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努力為每個適齡兒童(包括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提供就學機會。(2)按照“免試、就、劃片”的原則,各小學要按照劃定的服務區招生,學校服務區內的適齡兒童免試相對就報名入學,各小學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入學考試。嚴禁任何公辦小學與幼兒園實行對口入學招生,嚴禁舉辦任何形式的“占坑班”。嚴格執行課程標準,執行零起點教學,小學一年級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注重做好幼小銜接。(3)各小學組織報名入學時,要對招生服務區內適齡兒童的常住住址和戶口進行審驗。適齡兒童常住戶口與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常住戶口及常住合法居住地(住宅性質)保持一致的,學校方可準許其入學。特殊情況由學校通過入戶調查等方式做好處理。(4)各小學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各鎮小規模學校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招生力度,深入細致做好家長工作,保證適齡兒童就入學。(5)全區小學招生報名結束,如果適齡兒童家長(監護人)未在學校規定的招生報名時間到招生片區內小學報名,視為主動放棄在該小學上學資格。(6)招生錄取結束后,各小學應及時填報招生錄取花名冊,農村小學報中心校,城區各小學向區教育局上報《郾城區城區小學2022年招生錄取花名冊》,校長簽字、加蓋學校印章后,連同Excel電子表格于8月31日前報區教育局。
二、特殊群體入學
1.保障隨遷子女入學。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指來郾城區務工、就業、經商(實體門店)并在學校服務區有合法居住所人員子女(在城區居住1年以上),具備條件的方可向就班額不滿的學校申請入學,并同時提供以下四項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父母或監護人的從業證明材料。務工人員子女,應提供父母至少一方與用人單位簽訂了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蓋章)或勞動協議(在郾城區人社局所交社會養老保險清單1年以上);個體戶應提供2021年7月1日前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明依據;干部職工正常調動的提供其組織和人事部門的證明材料或養老保障憑證。(2)父母或監護人及其子女在轄區內居住的有關證明材料。在郾城區有固定合法住所,應提供2021年7月1日前購房產權證書或購房合同或居住證(居住地派出所辦理,按照《居住證條例》,居住證需半年以上)等證明材料。(3)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門材料。外縣區到郾城區就讀的學生,需戶籍所在地縣(區)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其外出就讀的證明材料。(4)隨遷子女就讀有關材料,接收報名學校要嚴格審查,逐一入戶調查,并將結果及時反饋給家長。對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隨遷子女,要保證在校就讀期間與本地學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得收取借讀費。2.保障殘疾兒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權利。各學校要會同殘聯,摸清適齡殘疾兒童底數,“一人一案”進行分類安置。大力推進融合教育,對有能力接受義務教育的輕度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中、重度殘疾兒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學習;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校就讀的實施送教上門服務,依法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對于入學安置有爭議的,由郾城區教育局牽頭組織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對其接受義務教育的能力進行評估認定,提出入學安置意見,明確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方式和具體就讀(送教)學校,確保應入盡入。3.落實優撫對象子女入學政策。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各類符合優撫條件的優待對象,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按照免試相對就入學原則,根據學生及家長意愿,在不突破國家規定班額的前提下,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妥善安排入學。符合條件的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按照《河南省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實施細則的通知》(豫教人〔2022〕41號)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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