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紀律是衡量一個政黨是否具有執政能力的重要標志。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同志專門強調,組織紀律要成為“帶電的高壓線”,一方面是說要“嚴”,要有約束力,黨內的規矩和原則絕不能“松”,另一方面是說要“管”,靠什么管,不是官大一級壓死人,也不是簡單的說服教育,而是要靠制度。CN人才網小編給大家準備了執行黨的組織紀律方面存在的問題,一起來看看吧。
黨的組織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共同遵守的政治生活準則和言論、行動的規范,是維護黨在組織上團結統一的準則。*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深刻闡述了嚴明黨的組織紀律、加強組織紀律性的重要性,并強調全黨同志要“相信組織、依靠組織、服從組織,自覺接受組織安排和紀律約束,自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所以,作為黨員干部,必須嚴格執行黨的組織紀律,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級黨組織特別是各級紀律檢查機關更要敢抓敢管,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但在當前黨員干部隊伍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嚴格執行組織紀律、甚至違反組織紀律的問題,亟待深度剖析,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為此,我們結合工作實際,就此進行一些粗淺的探討和研究。
一、存在的突出問題及其表現形式
組織紀律是維護黨的政治原則、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線,規范黨組織和黨員的政治言論、政治行動、政治立場的行為規則,是黨最重要、最根本的紀律。通過調查發現,在黨的基層組織中,絕大多數黨員干部都是能執行黨的組織紀律的,這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保證。但同時,當前仍有少數黨員干部組織紀律意識淡化,組織紀律執行不力,違反組織紀律的現象也時有發生。其主要表現以下五個方面:
1、理想信仰缺失,政令不暢。一是信仰偏向。有些黨員干部針對目前改革發展進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難,比如貧富差距拉大、行業分配不公、少數人價值觀扭曲、一切向錢看等,就在政治方向把握上搖擺不定;二是立場偏移。有些黨員干部在重大原則問題上,立場不堅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態度不鮮明。比如有的人在對反腐敗斗爭形勢正確判斷上,沒有始終與*保持高度一致。自認為:反腐敗越反越多,積重難返。而有的又對身邊違紀者睜一眼閉一眼,查處時說情開脫,袒護包庇。有的對當今自上而下開展的作風建設、群眾路線等工作,不是主動把自己擺進去,而是做局外人,持觀望態度。甚至錯誤地認為作風建設、群眾路線做做樣子,走走過場。三是個別黨員因違紀違法事發,企圖外逃。一些黨員干部在違紀違法后,不是想到主動向有關機關主動坦白認識錯誤,而是先想到躲避,逃脫追究,有的黨員領導干部在犯事之先就把自己的妻兒家屬移民海外,“裸官”現象并不鮮見。四是個別黨員對黨和國家的政策理解不夠,編造傳播謠言。有些黨員干部口無遮攔,慣于傳播小道消息,議論網上熱門話題,甚至喪失黨性原則,傳播政治謠言、政治笑話,對黨的重大政治問題說三道四,在社會和群眾中造成了極壞影響。五是個別黨組織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導致政令不暢。有的黨員領導對中央的決策和要求陽奉陰違,為了地方或小集團的利益,不執行*國務院和上級黨委政府的政策,“你吹你的號,我唱我的調”。
2、踐踏公民主,目無組織。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也是根本的組織紀律。但有的黨員領導干部把自己凌駕于組織之上:一是“火箭提拔”,違規選拔任用干部。如年來連續查處的四起違規提拔案件:常德市石門縣30歲的縣委副書記劉瓊、醴陵市25歲的團市委書記易翔、衡陽市雁峰區畢業四年升副區長的朱松泉、五年換七崗當選湘潭縣副縣長的徐韜,還有“湘潭神女”湘潭市岳塘區90后發改局副局長王茜等。這些“火箭提拔”的年輕干部都存在違規提拔任用的問題,均被免職,相關責任人都予以了嚴肅處理。但其背后隱藏的“權力世襲”亦或任人唯親問題都應值得深思。二是徇私舞弊,破壞公招公。公開招考本是公、公開、公正選拔人才的重要手段,但個別黨員干部卻因一己私利,鉆其中的空子,肆意破壞公。三是弄虛作假,違規發展黨員。有的黨支部在發展黨員上不注重素質,只講求聽從其指揮,把個別組織觀念淡漠、帶動能力不強、發揮先鋒模范作用不突出的人列為培養對象。有的黨支部為了獲取外援,爭引資金,亂開口子為外籍投資人員提供入黨的機會。四是拉幫結派,非法操控選舉。為了在選舉中讓自己或自己親的人當選,個別黨員違背組織原則,采取拉幫結派、事前許諾、賄買選票等方式,從事非組織活動。
3、財務管理混亂,貪腐時生。年來,各級雖然建立和完善了財務管理制度,監管力度也不斷加大,但違反財經紀律問題仍頻頻發生,在財務管理中存在著不少違紀違規行為。一是違反財務管理規定,亂收費或搭車收費。個別部門單位為部門利益,擅自設立收費項目。二是虛報套取項目資金,侵占國家財產。虛報套取項目資金是違反財金紀律最常見的問題。比如在執行黨的強農惠農政策過程中,一些鎮、村干部嫌工作麻煩,將強農資金擅自改變資金用途,將應發到戶的惠農補貼資金,違規套取、截留使用,嚴重背離了黨的強農惠農政策精神三是巧立名目,濫發各類獎金、補貼。以發放班子成員獎、超任務獎、門面租金提成獎、出勤獎、績效獎、津補貼、春節值班等各類補助,超標準補貼住房公積金、采購發放工作服等手段違規發放錢物。四是“借雞生蛋”,利用國有資產為個人謀利。有的部門單位和黨員領導干部挪用集體資金、國有資產,從事有償放貸或賭博、炒股等,為個人或小集體謀利。五是借權謀利,行賄受賄是問題官員最常見的謀私手段。從所查處的具有一定權力的黨員領導干部案件來看,大多存在行賄受賄的違紀問題。
4、工作虛浮不實,自由散漫。當前黨員干部中“庸、懶、散”、失職瀆職、官僚作派、“索拿卡要”等現象仍是違反工作紀律,影響機關效能,破壞黨政形象的主要問題。一是在位不在崗的現象仍然存在。一些黨員將自己混同于普遍百姓,消極遁世,不問政治。認為自己無職無權,黨的組織紀律沒有遵守的必要;二是工作時間干與工作無關事情的現象較為普遍。少數黨員領導干部缺乏大局意識,不顧國家整體利益,片面強調本單位本部門甚至個人利益,對黨和國家政策、上級部署的工作,有利爭著上,難事繞道走;三是失職瀆職現象時有發生。比如少數行政執收執罰部門,踩紅邊線,打擦邊球。少數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單位”以工作保密等為由,另設辦事大廳,規避集中監管。四是態度粗暴的問題破壞干部形象。個別黨員干部對待群眾和服務對象不是滿腔熱忱,而是簡單的“動不動、三分鐘”,甚至言語相向,對執法對象拳腳相加。
5、生活驕奢淫逸,腐化墮落。部分黨員干部在生活中對自己放松要求,追求奢華,沉迷享受,生活糜爛。一是道德淪喪,情色腐敗。從幾年來我省查處的一些大案中可以看出,絕大部分是信念缺失,低級趣味濃厚。“網絡反腐”“情婦反腐”,就是這種事例的一個反證。二是精神生活空虛,沉迷黃賭毒。有極少數黨員干部,在政治上缺乏理想信念,價值取向上追求個人利益至上,行為方式上自由散漫,涉黃涉賭涉毒;有的與不法商人打得火熱,損人利己,損公肥私。有的甚至受利益驅使,蛻化變質,出賣情報,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三是假公濟私,用公款為個人消費買單。“三公消費”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但卻屢禁不絕,一些黨員干部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公車私駕、私用現象嚴重,公款旅游現象頻發。四是大操大辦酒宴。當前違規操辦人情宴請之風嚴重,部分黨員領導干部借操辦婚喪喜宴斂財的現象屢禁不止。
二、原因分析
一是不注重理論學習,政治素質不高。調研發現一些基層單位黨員干部,只重業務培訓,不注重政治理論學習。不善于運用科學世界觀和方法論,去觀察、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由于政治理論基礎差,致使政治素質難以提升,缺乏應有的政治敏銳性和鑒別力,難以從上、政治上及行動上與*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不注重黨性鍛煉,紀律觀念不強。有些黨員干部不重視黨性鍛煉、黨性修養,放松了主觀世界改造,致使黨性不純或不強問題仍然存在。突出表現為個人意識增強,組織觀念弱化;本位意識增強,大局意識弱化;名利意識增強,公仆意識弱化。甚至極少數黨員干部把強調政治紀律,視為束縛手腳,自認為只要謀求本單位利益,個人不拿不貪,就不是違紀違法。這樣必然造成紀律渙散,難以正確處理全局與局部、民主與集中、個人利益與黨和群眾利益的關系問題。
三是不注重制度實效,執行力度不強。有些單位黨組織制度執行力不夠強,存在重形式、輕實效的問題。比如有少數黨員干部不嚴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則,不能正確處理上級與下級、個人與組織、少數與多數、局部與整體之間的關系。有的自覺或不自覺地把民主與集中對立起來,導致民主不夠或集中不夠,從而影響執紀實效。
四是不注重從嚴治黨,教育、監管、懲處不到位。有些單位黨組織,尤其是村級黨組織治黨不嚴,對基層黨員干部上、行為上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不聞不問,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監管,甚至當黨員干部違紀追究時,幫其說情開脫。有的黨組織不抓經常性政治紀律教育,致使基層黨員干部紀律意識淡化。有的黨組織不堅持黨的組織原則,黨組織生活會流于形式,一些基層黨員長年不參加組織生活,成為不受黨紀約束的“特殊黨員”。有的黨組織執紀不嚴,對違犯政治紀律者,認為蒙上“政治色彩”,尤其針對違反政治紀律言行,處分尺度更不好把握,因此得不到及時應有懲處。
三、加強基層黨員干部執行組織紀律的幾點建議
堅持從嚴執紀,堅決查處違反政治和組織紀律的行為;嚴肅查處違反政治和組織紀律的行為,是紀檢監察機關的重要職能,也是堅決維護黨的政治和組織紀律的重要手段。筆者認為,做好新形式下維護黨的組織紀律、加強執紀監督工作,加強基層黨員干部執行組織紀律,關鍵還要在以下方面下功夫:
一要強化黨員意識,提高恪守組織紀律的自覺性。*同志強調:“加強組織紀律性必須增強黨性”“全黨同志要強化黨的意識,牢記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產黨員,第一職責是為黨工作,做到忠誠于組織,任何時候都與黨同心同德。”黨員干部要毫無例外地把自己置于黨的組織之下,正確處理個人與組織的關系,既要相信組織、依靠組織、服從組織,又要擁護組織、維護組織、服務組織,任何時候都與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所以,每一個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都要牢固樹立黨員意識,把嚴格遵守黨章,作為自己必盡的義務和責任,自覺用黨章規范自己的一言一行,真正把黨章內化于心、外化于行、行見于效,切實做到政治信仰不變,政治立場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要強化服從意識,堅決維護組織紀律的權威性。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服從中央,這是對黨內生活秩序的總概括,是正確處理黨內各種關系的基本準則。所以,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必須嚴格遵守黨章,自覺按照黨的組織原則和黨內政治生活準則辦事。堅持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局部服從全局,堅決維護中央權威,在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與*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關鍵時刻聽從指揮、重大方針堅決貫徹,具體規定嚴格執行、日常生活嚴守規矩。同時,必須在上政治上行動上與以*同志為*的*保持高度一致,自覺維護中央權威,確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杜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三要強化責任意識,保持遵守組織紀律的一貫性。一個有責任、有擔當、有作為的黨員干部,通常能夠不斷增強遵守組織紀律的自覺性,嚴格遵守黨紀國法;能夠對上負責、對下負責、對己負責,自覺做到自律和他律的統一;能夠對組織忠誠老實,堅決執行組織決定、服從組織安排,自覺接受組織的監督和檢查。每個黨員干部都要把自覺遵守黨的紀律作為自己的政治責任、終身責任,作為一以貫之的黨性追求,自覺在約束中工作、在監督下干事。所以,各級各部門黨員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有責任意識,自覺作好表率,率先垂范,主動維護政治紀律;堅持原則,敢抓敢管,堅決同一切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作斗爭,堅決維護紀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四要強化底線意識,增強執行組織紀律的嚴肅性。很多教訓表明,腐化墮落往往是從漠視紀律開始的,紀律性不強的黨員干部很容易跌入泥坑。黨的紀律是鐵的紀律,組織紀律更是碰不得的高壓線。所以,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要強化紀律“鐵”的意識,強化按制度辦事的意識,自覺做遵守紀律的表率,既在8小時內嚴守紀律,也在8小時外嚴守紀律,要把執行組織紀律貫徹于履職全過程,自覺摒棄從眾、僥幸、麻痹心理,心存敬畏、守住底線,不越雷池半步,真正做到不踩“黃線”、不越“紅線”,以自身的示范表率作用,促進從嚴治黨、嚴明執紀要求的有效落實。
五要強化查究問責意識,增強執行組織紀律實效性。強化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反組織紀律的行為,堅決維護黨的組織紀律,是紀檢監察機關的職責所在。所以,一方面要加強對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貫徹執行黨章、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內政治生活準則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各種違反政治和組織紀律的行為,促進黨的團結統一。另一方面還要加強對黨員干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情況的監督檢查。緊緊圍繞科學發展這個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條主線開展監督檢查,督促各級領導干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防止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同時,要跟進重點時段、關鍵環節,加強組織紀律執行情況的常態化檢查;強化對新政策出臺、重要會議召開等敏感時期的專項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隱患,嚴明組織紀律;強化重點人員的檢查,突出新黨員、新任干部、新進班子成員和離退休干部,及時糾正違反組織紀律的人和事;此外,要加強對改善民生和促進社會和諧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反組織紀律的行為。從群眾反映強烈的吃、住、行、醫、學等方面入手,查辦損害群眾利益的典型案件,對違反政治和組織紀律的人和事,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對執行組織紀律監督不力的,還要追究所在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及相關人員責任。
黨的政治紀律是黨的紀律中最重要、最根本的紀律,嚴明黨的政治紀律是立黨之綱、治黨之需、強黨之要。*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上強調指出:嚴明黨的紀律,首要的就是嚴明政治紀律,自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這是向全黨發出的行動號令,也是對紀檢監察機關提出的政治要求。為此,我們必須自覺執行政治紀律,維護黨的權威,推進黨的事業興旺發達。然而,在當前黨員干部隊伍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嚴格執行政治紀律、甚至違反政治紀律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亟待深度剖析,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本文結合實際,就此進行一些粗淺的探討和研究。
一、存在問題及特征
調研表明,在黨的基層組織中,絕大多數黨員干部都是能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的,這是取得經濟社會發展成就的重要保證。同時,我們也應清醒地看到,當前確有少數黨員干部政治紀律意識淡化,政治紀律執行不力,違反政治紀律的現象也時有發生。其主要表現呈現以下“四性”:
(一)政治上的迷茫性。一是政治方向偏向。有些黨員干部針對我國改革發展進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難,比如貧富差距拉大、行業分配不公、少數人價值觀扭曲、一切向錢看等,就在政治方向把握上搖擺不定,甚至把此類問題歸結為改革開放造成的。二是政治立場偏移。有些黨員干部實為政治上的糊涂人,在重大原則問題上,立場不堅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態度不鮮明。比如有的人在對反腐敗斗爭形勢正確判斷上,沒有始終與*保持高度一致。自認為:反腐敗越反越多,積重難返。而有的又對身邊違紀者睜一眼閉一眼,查處時說情開脫,袒護包庇。有的對當今自上而下開展的作風建設、群眾路線等工作,不是主動把自己擺進去,而是做局外人,持觀望態度。甚至錯誤地認為作風建設、群眾路線做做樣子,走走過場,陣風吹過,難以持久。三是政治言辭偏激。有些黨員干部私下顯能,口無遮攔,慣于傳播小道消息,議論網上熱門話題,甚至喪失黨性原則,傳播政治謠言、政治笑話,對黨的重大政治問題說三道四,在社會和群眾中造成了極壞影響。
(二)上的片面性。一是于己無關論。有的黨員將自己混同于普遍百姓,消極遁世,不問政治。認為自己無職無權,黨的政治紀律沒有遵守的必要;有的一般黨員干部,則認為自己有職無權,黨的政治紀律也沒有約束的必要。二是民主自由論。有的黨員干部在黨內片面要求決策要民主、言論要自由,不能擺正民主與集中、自由與紀律的辯證關系。說了一些違反組織原則的話,做了一些違反政治紀律的事。三是自以為是論。有的不是全面、正確地理解中央精神,而是片面曲解原意,甚至把自己的不正確理解當成中央精神,使之在執行中變形走樣。比如在執行黨的強農惠農政策過程中,一些鎮、村干部嫌工作麻煩,將強農資金擅自改變資金用途,將應發到戶的惠農補貼資金,違規套取、截留使用,嚴重背離了黨的強農惠農政策精神。兩年來,已查處7件此類案件,對相關人員及時給予紀律處分
(三)工作上的本位性。一方面重局部利益,輕整體利益。有少數黨員領導干部缺乏大局意識,不顧國家整體利益,片面強調本單位本部門局部利益,對黨和國家政策、上級部署的工作,有利爭著上,難事繞道走,合口味的立馬照辦,不合口味的消極應付。有的強調以本地工作為由,對落實中央決策部署打折扣。另一方面重眼前利益,輕長遠利益。有些單位受自身利益的驅動,不從經濟社會發展長遠利益考量,只顧眼前利益,不顧長遠利益,從而出現“利大快執行,利小慢執行,無利不執行”現象。比如少數行政執收執罰部門,踩紅邊線,打擦邊球。少數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單位”以工作保密等為由,另設辦事大廳,規避集中監管。致使“三亂”現象仍時有發生,嚴重損害經濟發展環境。
(四)行為上的自由性。一是陽奉陰違,我行我素。有少數單位黨員領導干部貌似“雙面人”,對中央方針政策和上級決定陽奉陰違,說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極應付,難以落實。有的黨員干部參與組織討論決定時,仍然存在當面不說,背后亂說,會上不說,會后亂說的違紀行為。二是信仰缺失,行為荒唐。有極少數基層黨員干部政治信仰缺失,不信馬列主義,信宗教迷信。不講班子團結,講團團伙伙。其行為完全喪失共產黨員的立場,在干部群眾中造成極不良影響。三是利益至上,違紀違法。有極少數黨員干部,在政治上缺乏理想信念,行為方式上自由散漫,逃避監督,價值取向上追求個人利益至上。有的與不法商人打得火熱,損人利己,損公肥私。有的甚至受利益驅使,蛻化變質,出賣情報,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比如2011年4月,該縣查處縣法院一法官周某某違紀違法案,因其政治紀律松懈,難抵金錢誘惑,迷失政治方向,通過互聯網絡,向境外敵特組織出賣情報,終因犯間諜罪,被依紀依法懲處。
二、原因分析
(一)不注重理論學習,政治素質不夠高。調研發現一些基層單位黨員干部,只重業務培訓,不注重政治理論學習。不善于運用科學世界觀和方法論,去觀察、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由于政治理論基礎差,致使政治素質難以提升,缺乏應有的政治敏銳性和鑒別力,難以從上、政治上及行動上與*保持高度一致。
(二)不注重黨性鍛煉,紀律觀念不夠強。有些黨員干部不重視黨性鍛煉、黨性修養,放松了主觀世界改造,致使黨性不純或不強問題仍然存在。突出表現為個人意識增強,組織觀念弱化;本位意識增強,大局意識弱化;名利意識增強,公仆意識弱化。甚至極少數黨員干部把強調政治紀律,視為束縛手腳,自認為只要謀求本單位利益,個人不拿不貪,就不是違紀違法。這樣必然造成紀律渙散,難以正確處理全局與局部、民主與集中、個人利益與黨和群眾利益的關系問題。
(三)不注重制度實效,執行力度不夠強。有些單位黨組織制度執行力不夠強,存在重形式、輕實效的問題。比如有少數黨員干部不嚴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則,不能正確處理上級與下級、個人與組織、少數與多數、局部與整體之間的關系。有的自覺或不自覺地把民主與集中對立起來,導致民主不夠或集中不夠,從而影響執紀實效。
(四)不注重從嚴治黨,教育、監管、懲處不到位。有些單位黨組織,尤其是村級黨組織治黨不嚴,對基層黨員干部上、行為上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不聞不問,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監管,甚至當黨員干部違紀追究時,幫其說情開脫。有的黨組織不抓經常性政治紀律教育,致使基層黨員干部紀律意識淡化。有的黨組織不堅持黨的組織原則,黨組織生活會流于形式,一些基層黨員長年不參加組織生活,成為不受黨紀約束的“特殊黨員”。有的黨組織執紀不嚴,對違犯政治紀律者,認為蒙上“政治色彩”,尤其針對違反政治紀律言行,處分尺度更不好把握,因此得不到及時應有懲處。
三、加強黨員干部執行政治紀律的對策建議
(一)著力強化黨章意識,增強執紀嚴肅性。黨章是立黨、治黨、管黨的總章程,是全黨必須共同遵守的行為規范。每一個黨組織都要組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黨章,嚴格遵守黨章,自覺維護黨章。做到黨章規定的必須不折不扣執行,黨章禁止的必須堅決糾正和查處。每一個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都要牢固樹立黨章意識,把嚴格遵守黨章,作為自己必盡的義務和責任,自覺用黨章規范一言一行,真正把黨章內化于心、外化于行、行見于效,切實做到政治信仰不變,政治立場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著力強化紀律意識,增強執紀自覺性。一是認真學習領會,增強紀律意識。組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毛澤東、鄧小、江澤民、胡錦濤同志關于嚴明黨的政治紀律的一系列主要論述,認真領會*對嚴明黨的政治紀律提出的新要求,學懂學透黨章、黨紀處分條例等黨紀條規,自覺規范言行,明確守紀底線。二是創新教育方式,增強教育實效。堅持政治教育與理想信念、宗旨教育相結合,經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結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結合,增強政治紀律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三是注重統籌規劃,加強持續教育。把政治紀律教育納入黨員干部教育的整體規劃,讓政治紀律教育進入黨校培訓中,進入各單位黨課教育中,切實使政治教育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不斷傳遞嚴格執行政治紀律的正能量,使廣大黨員干部自覺增強紀律意識,自覺做到在重大政治斗爭中立場堅定,在重大原則問題上旗幟鮮明,在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時堅定不移。
(三)著力強化制度執行,增強執紀持久性。嚴守政治紀律,執行制度是關鍵。一方面,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必須嚴格遵守黨章,自覺按照黨的組織原則和黨內政治生活準則辦事。堅持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局部服從全局,堅決維護中央權威,在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與*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關鍵時刻聽從指揮、重大方針堅決貫徹,具體規定嚴格執行、日常生活嚴守規矩。另一方面,扎實抓好黨內民主生活會、民主評議、誡勉談話、述職述廉、函詢和問責等制度落實,查找和解決在執行政治紀律方面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及時予以整改。同時針對違紀問題易發多發的領域和部位,查找違紀的深層次主客觀原因,及時制定和完善政治紀律規定,增強政治紀律的針對性和實用性。
(四)著力強化查處力度,增強執紀有效性。強化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堅決維護黨的政治紀律,是紀檢監察機關的職責所在。一是加強對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貫徹執行黨章、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內政治生活準則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各種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促進黨的團結統一。二是加強對黨員干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情況的監督檢查。緊緊圍繞科學發展這個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條主線開展監督檢查,督促各級領導干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防止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三是跟進重點時段、關鍵環節,加強政治紀律執行情況的常態化檢查。要強化新政策出臺、重要會議召開等敏感時期的專項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隱患,嚴明政治紀律;要強化重點人員的檢查,突出新黨員、新任干部、新進班子成員和離退休干部,及時糾正違反政治紀律的人和事;要突出重點環節檢查,定期對網絡設施、傳播媒體、涉密載體等情況進行清查,防止發生網上政治問題。四是要加強對改善民生和促進社會和諧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從群眾反映強烈的吃、住、行、醫、學等方面入手,查辦損害群眾利益的典型案件,對違反政治紀律的人和事,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對執行政治紀律監督不力的,要追究所在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及相關人員責任。
(五)著力強化主體責任,增強執紀示范性。各級各部門黨員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自覺作好表率,既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主動維護政治紀律,又要堅持原則,敢抓敢管,堅決同一切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作斗爭,堅決維護紀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要強化紀律“鐵”的意識,強化按制度辦事的意識。要把執行政治紀律貫徹于履職全過程,切實守住“底線”、不踩“黃線”,不越“紅線”,以自身的示范表率作用,促進從嚴治黨、嚴明執紀要求的有效落實。
一個班子強不強、有沒有戰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有沒有嚴格的黨內生活密切相關。一個黨員領導干部能力強不強、威信高不高,同是否經受嚴格的黨內政治生活錘煉教育密切相關。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確保黨始終成為*的領導核心,必須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摒棄庸俗化、隨意化、淡化傾向,堅決反對自由主義、好人主義現象。
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
作為馬克思主義政黨,我們黨自誕生之日起,就高度重視開展黨內政治生活,以抵制各種政治灰塵和腐朽侵蝕,解決黨內矛盾和維護黨的紀律。
注重加強黨內監督。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可以使黨的每一位成員,自覺置于黨組織的監督之下。建黨初期,黨的“一大”規定,地方委員會的財政、出版和政策都應受到中央執行委員會的監督和指導。1945年,黨的“七大”詳細規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新中國建立后,我們黨及時成立了中央和地方黨的各級紀檢檢查委員會,進一步擴大黨內專門監督機構的職權。十二大以后,黨內監督呈現出新的特點,形成了以制度監督、多種監督形式相結合的監督模式。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了實行黨務公開,建立巡視制度,依法實行罷免制、質詢制、問責制等一系列制度。十八大以來,*多次強調,要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嚴肅責任追究,不讓制度成為紙老虎、稻草人,必須形成威懾力。
注重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我們黨是靠革命理想和鐵的紀律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紀律嚴明是黨的光榮傳統和獨特優勢。如果不嚴肅黨內政治生活,不嚴明黨的紀律,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就會被削弱,黨就會淪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樂部”。早在革命戰爭年代,毛澤東同志鮮明地提出了“加強紀律性、革命無不勝”的著名論斷。改革開放初期,鄧小同志就深刻指出:“我們這么大一個國家,怎樣才能團結起來、組織起來呢?一靠理想,二靠紀律。”江澤民同志強調“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我們黨就能夠從勝利走向新勝利”。胡錦濤同志指出,“如果沒有鐵的紀律,黨就會成為一盤散沙”。*指出:“黨面臨的形勢越復雜、肩負的任務越艱巨,就越要加強紀律建設,越要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確保全黨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步調一致前進。”事實證明,嚴明的紀律是我們黨的一大政治優勢,是黨的力量所在,也是實現經濟社會發展、民族團結進步、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保證。
注重加強黨內監督制度建設。黨內政治生活制度化是鞏固黨內民主發展成果的根本之策。黨內政治制度的有力維護和高效運行,推動著黨內民主的健康發展。在革命、建設和改革的各個歷史時期,我們黨在實踐中逐漸探索并形成了以黨代會、全委會、黨內選舉、黨內監督、黨員權利保障制度為基礎的黨內政治運行機制。早在1980年,為恢復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我們黨就制定了《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主要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結合、黨內和黨外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和黨員的監督。2004年,中央頒布實施《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規定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十八大以后,*多次強調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頒布實施了《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規定》,堅持從嚴管黨治黨,不斷提升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實踐證明,這些制度、規定的實施,有力地推動黨內政治良性運轉,促進黨的集體領導規范化、制度化。
清醒認識黨內政治生活存在的問題
黨的十八大以來,特別是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以來,各級黨組織充分發揚黨的優良傳統,拿好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有力武器,組織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黨內活動,使黨內政治生活的莊重性、嚴肅性、政治性得到了恢復,黨內原則得到了堅守,政治灰塵得到了清洗。但是,黨內政治生活在一些地方也存在著形式化、庸俗化、簡單化的傾向,不重視或長期不開展積極健康的黨內生活,嚴重影響了黨組織功能和黨員作用的發揮。
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表現在不嚴格執行組織原則,不按組織程序辦事,黨的意識、黨員意識淡化,認為過黨內政治生活可有有無。有的喜歡自我表揚,自吹自擂,個人利益至上,談成績濃墨重彩、褒獎有加,說問題避重就輕、隔靴搔癢,不注重研究解決實際問題。有的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處世哲學,喜歡打“太極”,好人主義盛行,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誰也不去得罪,特別是在一些地方民主生活會上不聞“炮聲”,一些同志認為自我批評沒“面子”,批評領導丟“帽子”,批評同級失“選票”,把批評與自我批評變成表揚與自我表揚,相互批評變成了相互吹捧。
民主決策流于形式。一些基層黨組織黨內政治生活隨意性大,存在黨內情況不通報、不反映,重大決策不征求意見。一些黨組織不按章辦事,民主決策流于形式,很多領域、很多時候,設計了民主決策,但討論不充分,民主發揚不夠,先定調后討論等現象十分普遍。個別領導一手遮天,依靠個人權威把所謂的集體決策變成個人說了算,許多正確的意見和建議被“保留”了,決策時“一致通過”,出現失誤集體承擔,用“黨委”作擋箭牌,集體負責變成無人負責。
黨內生活制度成擺設。主要表現在一些黨組織在開展黨內政治生活上缺乏創新,方式方法過于單一,慣于念報紙、讀文件、看電教片、傳達上級講話,枯燥無味,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一些黨組織往往把黨內生活制度僅限于“三會一課”,對黨的政治生活制度的理解比較狹隘,本來很好的制度成了擺設。此外,黨內政治生活制度不落實,一些黨員很少在黨內生活會上匯報,主動接受組織監督,變成了“特殊黨員”。
必須進一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
黨內政治生活是解決黨內存在問題的重要途徑,是加強黨的建設的優良傳統和寶貴經驗,也是廣大黨員錘煉黨性、改進作風的基本場所。嚴肅黨內政治生活,需從嚴肅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等五個方面入手。
第一,嚴肅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黨的組織是一個大熔爐,黨員應當能經常得到黨組織的教育引導,得到黨內同志的批評幫助。要保持正常的、健康的黨內生活,應在黨內倡導不怕得罪人、容得下尖銳批評的作風,讓敢于批評和自我批評成為黨員干部的一種擔當、堅守和責任。做到“真”批評,動真碰硬、觸及問題、觸動靈魂,洗滌、去除污垢;“敢”批評,敢于揭短亮丑,敢于自我解剖,敢于解剖別人,敢于同錯誤和消極現象作斗爭;“嚴”批評,堅持原則,嚴肅紀律,嚴格要求,嚴于律己。
第二,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是黨內政治生活的基本準則。一方面,認真貫徹“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基本原則,提高運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識、開展工作的本領,營造民主討論的良好氛圍,鼓勵講真話、實話,允許保留不同意見,再進行正確集中,防止只要集中不要民主的獨斷專行;另一方面,堅決糾正軟弱渙散、無組織、無紀律現象,強化統一意志和共同意識,實現民主基礎上的集中,防止只要民主不要集中的軟弱渙散。
第三,自覺遵守黨的各項紀律。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各項紀律,從嚴要求、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督廣大黨員干部,把從嚴管黨治黨貫穿到黨的建設各方面和各環節。嚴格紀律教育,加強組織管理,堅決糾正無組織無紀律、自由主義、好人主義等現象。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黨章規定,做到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堅決同違反黨內政治生活有關規定要求的行為作斗爭。
第四,認真執行黨內政治生活制度。堅決落實“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黨員黨性定期分析和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等制度,提高黨內政治生活質量。強化黨內政治生活制度的約束力和執行力,促進制度效力和功能作用的發揮,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強化內部監督,增強黨員的制度意識,形成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圍。
第五,推進黨內政治生活方式方法創新。堅持與時俱進,不斷豐富黨內政治生活的內容,把黨內生活搞得更加生動活潑,提高政治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注重解決黨性黨紀黨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增強黨員干部的黨性修養,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向心力。創新黨內政治生活形態和方式方法,擴大參與對象和范圍,不斷提高黨內政治生活的開放性共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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