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的公務費包括:辦公費、郵電費、水電費、公用取暖費、工作人員差旅費、調干旅費、調干家屬旅費補助、駐外機構人員出國回國旅費、器具設備車船保養修理費、機動車船燃料費、保險費和養路費,牧區辦公用馬、用車費、會議費,場地車船租賃費等。
在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期初,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8號)就明確了關于個人取得公務交通、通信補貼收入征稅的問題。該文件規定,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信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務用車、通信補貼收入,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后,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按月發放的,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不按月發放的,分解到所屬月份并與該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合并后計征個人所得稅。
公務費用的扣除標準,由省級地稅局根據納稅人公務交通、通信費用的實際發生情況調查測算,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確定,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此后,國家稅務總局專門下發了《關于個人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取得補貼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245號),具體規定為:
一、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而以現金、報銷等形式向職工個人支付的收入,均應視為個人取得公務用車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具體計征方法,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8號)第二條“關于個人取得公務交通、通信補貼收入征稅問題”的有關規定執行。
上述文件明確了不論是以現金形式還是票據報銷等方式取得由于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而發生的車補,都是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在支付個人車補時,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后,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算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在實務中,負稅人對“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十分關注,是不是各省稅務機關對此都作出了扣除標準的規定呢?據查詢,目前只有少數省級稅務部門有此規定。比如吉林省地稅局《關于個人取得的公車改革補貼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吉地稅發[2007]69號)規定:
一、實行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單位應向當地主管地稅機關報送公務用車改革方案,經當地主管地稅機關審核同意并報省局備案。公務用車改革方案應載明參加公務用車改革的人員范圍、人數、月補貼額度、補貼資金來源、補貼發放及使用管理辦法、已參改車輛及沒參改車輛的用途等內容。
二、公務用車費用是指單位因公務用車實際發生的燃油費、養路費、保險費、租車庫費、維修費、人工費、折舊費等與車輛使用有關的費用。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后向個人支付的公務用車費用,原則上應低于本單位公車改革前一年度車改車輛實際發生的費用。
三、個人從本單位取得的符合前兩項規定條件的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補貼收入(以下簡稱補貼收入),公務費用扣除標準為:長春、吉林市暫定每人每月2500元、其他市(州)暫定2000元、縣(市)暫定1500元。補貼收入低于上述扣除標準的,在計征個人所得稅前予以扣除;超過扣除標準的,就超出部分并入當月工資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
大連市地稅局《關于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信制度改革取得補貼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大地稅函[2008]251號)第三條規定,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信制度改革而以現金、報銷形式取得的補貼收入、通信費、大連市行政區域內的交通費等均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標準內的公務費用(僅指第二條列舉的費用),可憑真實、合法的票據在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公務用車費用每人每月不得超過1800元。實際發生額不超過1800元的,按實際發生額在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實際發生額超過1800元的,其余額不得結轉到以后月份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通信公務費用每人每月不得超過當月實際發生通信費用的75%,且僅限一人一號。
公務費用憑據所反映的內容不是參改人員本人實際發生費用的,不得在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綜上所述,對發放車補的單位來說,應及時關注或咨詢所在地稅務機關有關車改扣除的費用標準,準確計算應繳稅款。如果所在地稅務機關目前沒有相關規定,取得的各種形式的車補,應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058號)第二條規定: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務用車、通訊補貼收入,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后,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公務費用的扣除標準,由省級地方稅務局根據納稅人公務交通、通訊費用的實際發生情況調查測算,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確定,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取得補貼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245號)第一條規定: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而以現金、報銷等形式向職工個人支付的收入,均應視為個人取得公務用車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第二條規定:具體計征方法,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8號)第二條“關于個人取得公務交通、通訊補貼收入征稅問題”的有關規定執行。
通過上述文件,我們可以了解,發放(包括以報銷形式發放)給職工的公務用車補貼,在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后,需并入職工“工資、薪金”扣繳個人所得稅。那么準予稅前扣除的公務費用的標準到底是多少呢?按照國稅發[1999]058號規定,公務費用的扣除標準可由省級地方稅務局調查測算,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確定。
由此可見,國家稅務總局將制定公務費用扣除標準的權利下放到地方政府及相關稅務部門。對此,部分省市出臺相關文件進行了明確,其中:遼寧省、大連市、吉林省、西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黑龍江省等省市規定了具體的準予個人所得稅前扣除的公務用車補貼標準;深圳市等省市規定了單位發放的公務用車補貼全額并入工資薪金繳納個稅;云南省、山東省等省市雖出臺相關文件,但具體的公務費用扣除標準仍然待定,企業發放公務用車補貼需全額并入工資薪金計征個稅。目前各省具體規定如下:
一、遼寧省
《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后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遼地稅發[2009]76號)第三條規定:實行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單位,其職工以現金或實報實銷方式取得的車改補貼收入,均扣除70%的公務費用后并入“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公務費用扣除最高限額為每月2500元,超過的部分并入“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未備案的公務用車改革單位,其向職工個人支付的現金補貼或限額內實報實銷的公務用車費用,均應全額并入當月工資薪金中征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遼寧省該文件的規定,企業發放給職工的公務用車補貼,個人所得稅前準予扣除的標準為公務用車補貼的70%,但最高限額每月不得超過2500元。但需要企業特別注意的是,實行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應向當地主管地稅機關報送公務用車改革方案,經核實后報省局備案,未備案的公務用車改革單位發放或報銷的公務用車費用,需全部并入當月工資薪金計征個稅。
二、大連市
《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公務用車費用及通訊公務費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的通知》(大地稅函[2010]7號)文件規定:公務用車費用每人每月不得超過2‚700元。實際發生額不超過2‚700元的,按實際發生額在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實際發生額超過2‚700元的,其余額不得結轉到以后月份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三、吉林省
《吉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個人取得的公車改革補貼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吉地稅發[2007]69號)第三條規定:個人從本單位取得的符合前兩項規定條件的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補貼收入(以下簡稱補貼收入),公務費用扣除標準為:長春、吉林市暫定每人每月2500元、其他市(州)暫定2000元、縣(市)暫定1500元。補貼收入低于上述扣除標準的,在計征個人所得稅前予以扣除;超過扣除標準的,就超出部分并入當月工資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
四、深圳市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后相關費用稅前扣除問題的批復(深地稅發[2007]186號)規定:公務用車改革后,單位為員工報銷的相關費用,以及以現金或實物形式發放的交通補貼,在給予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同時應并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五、西藏自治區
《西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關于個人取得公務用車補貼和通訊費補貼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藏國稅發[2006]83號)第二條公務費用扣除標準規定:為體現個人所得稅調節高收入和稅收公原則,根據年來全區實際發放公務用車補貼和通訊費情況,現將公務費用扣除標準制定如下:公務用車補貼每人每月600元‚通訊費補貼每人每月400元。
六、寧夏回族自治區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個人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取得補貼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批復》(寧政函[2006]123號)規定:實行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單位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后,允許在個人所得額中扣除一定公務費用標準后征收個人所得稅。具體扣除標準為:以現金支付的,每人每月扣除費用不超過1200元;憑票報銷的,每人每月扣除費用不超過1800元。憑票報銷的費用包括:燃油(燃氣)費、保險費(個險、車險)、過路過橋費、停車費、養路費。
七、云南省
《云南省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取得補貼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云地稅二字[2006]37號)規定:我省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而取得公務用車和通訊補貼收入的公務費用扣除標準問題,目前正做調查研究,待省政府批準確定后執行。在省政府尚未批準確定以前,暫不作公務費用的扣除。
八、黑龍江省
《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個人取得公務交通、通訊費補貼有關公務費用個人所得稅扣除標準的通知》(黑地稅函[2006]11號)第一條規定:實行公務用車改革的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交通費用補貼每人每月扣除1‚000元,超出部分計征個人所得稅。其他形式的交通費補貼一律計征個人所得稅。
九、山東省
《山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魯地稅二函[2005]15號)第二條規定:關于機關車改補貼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8號)的有關規定,對于個人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務用車補貼收入,可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費用扣除標準應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確定。由于我省目前尚未進行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對個別地區和單位發放給個人的公務用車補貼,應并入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按照魯地稅二函[2005]15號文件的規定,因文件下發時山東省未進行車改,單位發放的公務用車補貼應全部并入工資薪金計征個稅。截止目前為止,山東省再未出臺文件對公務用車補貼個人所得稅前扣除標準做相關規定。但提醒企業注意的是,該文件是針對機關單位公務用車補貼做出的相關規定,對于企業單位是否具有約束性并不確定,但山東省內大部分企業仍參照該文件執行,將發放的公務用車補貼全部并入工資薪金計征個稅。
通過以上各省市的政策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對于公務用車補貼稅前扣除各省市標準不一,進行公務用車改革的單位發放給職工公務用車補貼時,應該參照單位所在省市的具體規定,準確計算扣繳相關的個人所得稅。
哈爾濱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對比常州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時間:2025-05-22 09:32:23海南上長春工業大學多少分 分數線及排名
時間:2025-05-22 09:28:45科爾沁藝術職業學院對比山東水利職業學院哪個好 附分數..
時間:2025-05-22 09:25:00呼和浩特職業學院對比山西警官職業學院哪個好 附分數線..
時間:2025-05-22 09:22:04四川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在上海高考招生計劃人數和專業代..
時間:2025-05-22 09:19:52泰山科技學院對比西安理工大學高科學院哪個好 附分數線..
時間:2025-05-22 09: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