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工傷保險報銷范圍為工傷醫療期、康復期內的醫療費用、在非工傷協議醫院發生的與工傷直接相關的門(急)診、住院的醫療費用。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9、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10、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一、工傷發生的費用賠償
1、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4、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7、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9、勞動能力鑒定費。
工傷職工生活護理費的標準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一級至四級傷殘賠償標準
1、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2、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五級至六級傷殘賠償標準
1、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2、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七級至十級傷殘賠償標準
1、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2、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至十級傷殘,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基準標準為:五級20萬元,六級16萬元,七級12萬元,八級8萬元,九級5萬元,十級3萬元。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基準標準為:五級9、5萬元,六級8、5萬元,七級4、5萬元,八級3、5萬元,九級2、5萬元,十級1、5萬元。
患職業病的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發40%。
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且解除勞動關系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照下列標準執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額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額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額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額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額的10%支付,但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除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居民生活水等情況,在基準標準基礎上上下浮動不超過20%確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并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備案。我市支付標準按照《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規定的基準標準下浮10%。
職工因工死亡賠償
職工因工死亡,其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2、受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3、醫療機構出具的職工受傷害時初診診斷證明書和相關醫療救治原始材料,患職業病的應當提交有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4、事故情況說明及相關證據;
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提交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
屬于下列情況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其他有效證明;
2、由于機動車事故引起的傷亡事故提出工傷認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的責任認定書或其他有效證明;
3、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證明或其他證明;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認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結論;
4、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和死亡證明;
5、屬于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眾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提交有效證明;
6、屬于因戰、因公負傷致殘的轉業、復員軍人,舊傷復發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醫療機構對舊傷復發的診斷證明;
7、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勞動能力鑒定
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填寫《連云港市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證明;
2、工傷認定決定;
3、診斷證明、病歷摘要、出院記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等材料。
申請復查鑒定和再次鑒定的,還須提交上次鑒定結論。
四川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在上海高考招生計劃人數和專業代..
時間:2025-05-22 09:19:52泰山科技學院對比西安理工大學高科學院哪個好 附分數線..
時間:2025-05-22 09:16:28江西航空職業技術學院在云南高考招生計劃人數和專業代..
時間:2025-05-22 09:13:20遼寧特殊教育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對比江西工商職業技術學..
時間:2025-05-22 09:10:51金山職業技術學院對比四川汽車職業技術學院哪個好 附分..
時間:2025-05-22 09:08:12成都銀杏酒店管理學院在重慶高考招生計劃人數和專業代..
時間:2025-05-22 09:05:01